严越不是说只有负责这件事的领导知道吗?
像是看出了郑锦的疑惑,吴荣笑得更灿烂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像极了某种机灵的小动物。
“嫂子,您别惊讶,我可是火眼金睛!
“
”
我在严营长手下做了三年兵,从连长到营长一直跟着他。
“
“他呀,就是个冰疙瘩,多少文工团的小姑娘看上他,他愣是没动一点心思。
“
“可他对您,那眼神,啧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动了真格的!”
吴荣说着,还挤眉弄眼地朝郑锦努了努嘴,一副“我什么都懂”
的表情。
郑锦被他这番话逗得哭笑不得,尴尬地呵呵一笑。
心想着,你家严营长是作者亲妈一手缔造的。
他要不是对其他人冷酷,只对女主温柔,还能是男主?
至于严越对自己……
她更倾向于认为是严越的性格和身份使然。
作者将严越塑造得极具军人的正直和责任感。
他因为和自己发生了关系、领了证,出自于本性,他把自己划分到了他的保护圈里。
“嫂子,你叫我小吴就行。”
吴荣热情地接过郑锦的行李,“我带你去招待所,走吧,这天怪热的。”
郑锦回过神,点点头,跟在吴荣身后。
“嫂子,你是哪里人啊?”
吴荣一路走,一路找话题,试图打破沉默。
郑锦笑笑:“我老家在文市。”
“文市啊,那可是个好地方!”
吴荣看样子去过很多地方,“听说那里的米很香!”
郑锦点头:“下次有机会,我带些给你尝尝。”
“那可太好了!”
吴荣眼睛都亮了。
很快两人就到了招待所。
“嫂子,你先休息,我去跟营长汇报。”
吴荣放下行李,敬了个礼,就要转身离开。
“吴荣!”
郑锦叫住他,从包里拿出一个棕色小瓶,”
这止血的,你拿去用!
“
吴荣接过药粉,打开盖子一闻,眼睛顿时面露:”
嫂子家是行医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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