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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蹄子踢死大凶狼的美洲虎纹野马(第2页)

达奇那句名言确实是真理:独狼命不久于荒野。

你得有同伴,值得托付性命那种,你才能在这里过上有滋有味的日子。

他们三人跑了半天,一直跑出了西伊丽莎白州,来到新奥斯汀州。

人累了,坐在草地上休息。

饿了吃肉罐头。

渴了,河水清澈见底,无污染,尽管喝个痛快。

马儿累了,放开马匹,任它们自己饮水去。

遍地的野草,三匹马尽情吃了个够。

人和马休息了一个小时,接着赶路。

他们到了狼嚎谷,整整拐了四个大弯,才进入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

山脊是向北延伸出去的,接近山顶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地,杂草丛生。

有些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他们时不时就听见狼的嚎叫声!

幸好约翰来过这里,认识路,要不然光凭西恩一个人还真找不到。

也不敢一个人来这种野兽出没的地方。

天色渐晚,人的视线受阻,远处的东西已经看不清了,丝毫不见那匹传说级美洲虎纹野马的影子。

“约翰,你确定是这里吗?”

西恩说话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越接近山顶,风越大。

山崖下还挨着大海,到了晚上,冷风刺骨!

那股劲风,直往人袖子里钻!

查尔斯也把新买的大衣裹紧些。

约翰看了看四周地形,语气笃定:

“放心吧,兄弟,肯定是这。

这种马中之王,最喜欢在这种深山老林待着。”

查尔斯问道:“这地方太凶险了,很少有人能来到这里还能活着出去。”

约翰说:“是的,这里有鹰,有熊,还有狼。”

查尔斯只觉头皮发麻,大惊说:“这么危险的地方你以前孤身一人还敢来?你可真能耐!”

这句话勾起了约翰的痛苦回忆:

“唉,我是帮派四把手,奥德里斯科帮的人认识我,朝我开枪,那天我杀了他们三人。

谁知道他们在不远处有营地!

一堆枪手追杀我,我的马都被他们打死了,我无路可逃,只能拼了命,来到这种人类不敢上来的地方藏身。”

西恩担心地说:“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过夜,这也太恐怖了。

你胆子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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