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4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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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天知道他妈给余敏天留了女儿红,没想到也给他留了状元红,这酒余海天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估计余盛也不知道,要不是酒埋得不深,又曾经这里取了一些土,也不会让余朗碰巧挖出来。

余海天又在树下找到了一坛酒,余朗围着酒坛转了几圈,眼巴巴的问余海天,“爸爸,能喝吗?奶奶亲手弄得,应该可好喝了吧。”

他以前拿酒当白开水喝,现在都多长时间没喝酒了啊,还是传说中的女儿红,这酒埋地下至少得二十年了吧,得多香啊。

余朗隔着密封的酒坛子好像就能闻见香味,他就想把酒坛子打开,刚要动手,就被余海天挡了下来,“听话,你不能喝酒……”

“谁说不能喝啊,小二子去年就喝过了。”

余朗哀怨的看着余海天,“爸爸是舍不得吧,爸爸你又不是女的,用不了女儿红的。”

余海天给余朗解释了一下,“不是女儿红,生女儿是女儿红,生儿子埋得酒应该是状元红。”

不管是女儿红还是状元红,反正他要喝,余朗抱着宝贝就撒手了,哀求的看着余海天,“爸爸给我喝一点呗,就一点!

!”

余海天险些被余朗气乐了,这才多大的年纪啊就会喝酒了,他记得他可没给余朗喝过酒啊,他跟余朗商量了一下,“酒先在地下埋着,爸爸给你留着,等你长大了,能喝酒了爸爸再给你拿出来。”

余朗看着他的两坛酒舍不得,想了想,估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和杵在这儿的余海天,还是不情不愿的让余海天挖了一个坑,把他的酒给重新埋了起来。

“爸爸,我的酒你可得给我留着啊,你不能偷喝。”

余海天既然把酒给他了,那就是他的酒了,余朗给自己的酒埋得地方的做了几个记号,他刚才看了,这酒埋得可不太深,是新埋得,这里土又松,几下了就能挖出来,等余海天不注意的时候,他晚上几下子就能偷出来。

“不可以偷喝,抓住了爸爸打你屁股。”

余海天好像看透了余朗的小念头,牵着余朗的手往屋里走。

打就打呗,他又是没有被打过,但是他没有喝过二十年的女儿红,余朗频频回头看他的女儿红,馋的他快流口水了。

见余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意,余海天还很怕有时候看不住余朗,被余朗偷偷地把酒喝了,就又道,“脱了裤子,光屁股打。”

余朗蔫了,挨打他不怕,要是被人脱光了打,好像就太丢了,这不和谐啊。

余朗在余家大宅过的乐不思蜀,可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乐极生悲。

就像是余海天的女人,余朗上辈子的仇人和余海天的女人的数量差不多,质量也差不多,有几个比余海天的女人的质量还要高,也就是说余朗的仇人比余海天最厉害的女人还要更难对付,没办法啊,余海天的女人也就是手段厉害一点,他们的身份都不太高,可是余朗的仇人,是既有身份,也有手段。

余朗最恨的仅次于安蕙兰的人,就是他上辈子找的男人。

可能是被余海天那群女人弄得,任谁被很多女人无时无刻的算计,他对女人这种生物印象都不太好,余朗交了几个女朋友之后,就越发的觉得女人没意思了,不管开始怎么,到后来都跟他那几个小妈似的,都是一路的货色,他就给自己找了个男人。

他找的男人是他表哥,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余朗觉得这从小的感情应该能靠得住吧,而且开始是他先勾引他的,一举一动好像没自己就吃嘛嘛不香似的,他也就答应了,过的还不错。

后来,他劈腿了,劈腿也就算了,看在大家都是男人还是亲戚的份上,当不了床伴还可以当朋友的嘛,可是让自己无法容忍的事,是男人明知道自己有多么讨厌那个人,他还和自己最讨厌的人滚到了一张床上。

那个劈腿的男人是余朗姑姑的儿子,那个余朗最讨厌的人是余朗的异母弟弟。

余海天的姐姐比余海天大九岁,顶着余家大小姐的身份,生活一帆风顺,在大学里谈的恋爱,男朋友家与余家门当户对,毕业之后就结婚了,一年之后,生下了一个男孩,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余敏天的夫家余朗倒是挺熟的,余敏天的丈夫就是小二子容安瑞的大伯。

容越泽和余朗,一个余盛的外孙子,一个是余盛的亲孙子,余盛都挺喜欢,也想要外孙子和孙子好好处处关系,见着了容越泽,就喊楼上的余朗,“余朗快下来看看,你哥哥来了……”

余朗跑下楼就看见了那个玩弄他感情的孙子,那孙子还跟没啥人似的向他招手,跟换小狗似的,“朗朗快过来啊,我给你带礼物了呢。”

不得说,容越泽遗传的特别好,虽然人不咋滴,肯定是能回炉再造的不合格产品,但是摸样确实不错,父母都是俊男美女,到了容越泽这里也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正太,穿着小西装还带着一个小领结,白皮肤衬着乌黑的眼睛,在那边笑盈盈的,那叫一个讨人喜欢。

可是离着容越泽很远,余朗就不走了,躲到余海天背后,拽着余海天的衣服。

见他那样子,那边容越泽捧着礼物皱了皱眉头,向着余朗就走了过去,“朗朗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哥哥。”

余朗不走,余海天想知道余朗为什么闹别扭,就把余朗抱起来,问,“朗朗怎么了?”

余朗不是委屈自己的性子,他既然不喜欢容越泽,就不想勉强自己假装喜欢,而且,他完全可以不用假装自己喜欢他,他就干脆的把自己的不喜欢表现出来,“爸爸,我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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