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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又开始砰砰的,把自己的头差一点弄成了烂西瓜。
在一旁看着的余朗都替他牙疼,没有办法,他平生最怕的就是疼,小时候打预防针,两个人都按不住他,老天可能也知道,所以让他死的感觉都痛都没有,一睁眼他就看着自己的灵魂上天了。
对了,他刚才说道哪里,好像说到自己死得其所?
对,余朗漂浮在空中使劲的点了一下头,看着自己透明的手掌,又穿墙而过。
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了?这个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说服不了婆,婆也拿不出证明来说服公的世界性的玄幻难题,今天终于取得了重大性的突破,历史性的进展。
现在,余朗可以用自己亲身的经历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人绝对有灵魂,瞧他,就是活生生的证据啊。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黑白无常。
余朗这一辈子没有什么爱好,——当然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一岁,也没有来得及发展啥爱好——就是喜欢享受,贪恋美酒,喜欢美人,爱好玩车,他浪荡,荒唐,任性,歹毒,疯狂,无法无天,他含着金汤勺出生,生来就有一切,他是上天的宠儿,他一辈子都不用哪怕动一个手指头,就能享受到最好的生活,如果不是碰到了自己命中的孽障,除了喝最好的酒,开最好的车,他还能玩最好的女人。
当然,他玩的男人的时候,找的男人也是最好的,说起他男人,也不知道最终便宜哪个杂种。
他的一生,轨迹已经都是固定的了,余朗经常想,恐怕也有死亡才能让自己动容,不过世界上有鬼,到底有没有黑白无常呢。
余朗堆在地上画圈圈,等待传说中的黑白无常带自己去地府,然后再重新投胎,这次他一定把招子放亮了,绝不给王八蛋当儿子。
如果没有黑白无常的话,他就只能去常识鬼打墙,鬼附身,鬼杀人,或者跟他男人来一段时间鬼情未了?
欧也,这是个好主意。
正想着,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一辆黑色的轿车,吱的一声,停在蹲在地上的余朗中间。
没错,可不就是中间吗,他蹲在地上,车停了,他蹲的地方,正好在车的二分之一部位上。
余朗微微睁大眼睛,看着那辆黑的深沉的可以直接做灵车的轿车,像一条笔直的直线,冲到了自己的面前,余朗嘴巴还没有合拢,车就穿过了自己的身体,麻溜的,他就和坐在后座的一个黝黑的眼睛相对了。
扯淡啊,哪怕他是一只鬼,没有像人一样飞上天空,他也是有鬼权的,不知道人吓鬼,也是能吓死鬼的吗?
余朗蹲在地上,轿车的底盘把他从腰间一分为二,他越想越郁闷,成透明人也就算了,凭什么你坐着我站着,当下他就拍拍衣服站了起来,坐到了那个王八蛋的旁边。
“先生,他们把少爷弄出来了。”
说话的是前面开车的司机,余朗从窗户里扭头一看,正好,四五个警察把那辆可怜撞的变形的布拉迪,拆的四分五裂的,像抬祖宗一样把他抬了出来。
那个王八蛋,干净去给我收尸吧,既然我死在你前头了,我不介意你把你那豪华墓地让给我,不过最好的给我雕刻一个更华丽一点的墓碑,谁让你是老子的老子呢,老子又比你先死,这笔钱合该你花。
没错,这个混蛋就是他比他更王八蛋的亲爸爸。
花了他老子一大笔钱,余朗呵呵直笑,直到他不笑了,他旁边的混蛋爸爸还是坐在车座上,纹丝不动。
余朗怒了,王八蛋,难道你想把自己亲儿子的丧葬费都省了吗?你以为小爷我稀罕吗,你这个死混蛋,要不是你老子怎么会死啊。
余朗现在死的透透,也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搞死的,想他死的人至少有四个巴掌,没有办法,这个王八蛋太能生了,给他生了一个足球队的小弟弟,算上小弟弟他妈们,肯定会超过四个巴掌,如果再加上乱七八糟的,十个巴掌都挡不住。
谁让他妈的自己是正房嫡子啊,在余家这种遵循传统的家庭,他不下去,那群私生子谁也上不去。
余朗胡思乱想半天,见车上的王八蛋还不下去给自己收尸,一挥手,一巴掌就抽了过去,抽了一下,感觉的很爽,怪不得这个王八蛋有事没事的就喜欢打自己巴掌呢。
打了余海天一巴掌,余朗瞬间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舒畅,吃了人参果似的,浑身每个毛孔都叫嚷着舒服。
这种感觉,叫人欲罢不能。
现在我也不是你儿子了,让你这个王八蛋打我,现在连本带利的给我还回来,他又抽了一巴掌回味了一下,他喜滋滋的欲罢不能的又抽了过去了,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响声,如果能带着噼里啪啦的配音就更好了。
余朗抽着正爽着呢,就听耳边一声惊呼,“快来人啊,先生吐血了”
,只听得扑哧的一声,他感觉到一冷又一热,漫天红色液体,如同一支利箭,穿过了他的脸颊,落在了对面的座位上,像一朵雪中梅花一样艳丽。
恍惚之间,他感受到了空气里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第2章重生【改错】
余朗是个很操蛋的人,虽然他从来不承认他操蛋,充其量他就是欺男霸女而已,现在有点小钱有点小权的人,哪个不欺男霸女啊,凭什么就说他操蛋啊?
他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他很操蛋,他只好认为他很操蛋了。
不过承认归承认,他却没有改变过这一点,并且从来没有打算过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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