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上人,是大千朝的三皇子,是恪王殿下,是我的主子,是陆开桓,我的心只能容下他一个人,从来没有对他人动过别的心思,你明白了吗?郎雨华,你还是莫要再自作多情,将我放回去吧!”
“别说了,别说了!”
郎雨华眼睛充血,一手掐上孟笙细瘦的脖颈,“我叫你别说了,你听不见么!”
孟笙面上渐渐露出一个嘲讽的笑,他用一种近乎怜悯的目光看着面前状若疯癫的人,像是在看一只可怜虫:“你要么就掐死我,要么就放了我,否则留我活着,你不会过舒心日子的。”
原本依孟笙的性格,他毕竟受过些郎雨华的恩惠,他是不会把话说得这样绝、这样伤人的,可他得知了郎雨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叛变,和陆远达串通一气,他对郎雨华最后的那点感情也烟消云散了。
“我不信,我不信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孟笙,你看看我,我也很早就喜欢上了你,你在雪天里为我遮雪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孟笙听得不耐极了,也干脆将话说得明白了,以绝了郎雨华这些念头:“我把伞送给你,那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了你是站在陆开桓这一派的,为陆开桓所用的,所以我才想着讨好你,希望你对那时无权无势的三皇子能够尽忠!
可是你看看,你都干了什么!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和陆远达有联系的!”
郎雨华只觉得自己的心被孟笙踩在脚底,反复地蹍,最后只留一地碎肉和残血。
他神情狰狞,已将最后一层淡然的伪装都撕去了:“我为什么还要对陆开桓尽忠?他算什么!
难道他真的以为,当年在猎场要我拼尽全力拦着陆远达的时候,我看不出他是故意在试探我吗!
有那么多的人可用,他为何非要交我一个书生这样的重托?”
他越说越恨,眼底已是一片赤红,全然的恨意浸泡在他的眼底,终是酿成了一壶世间最寒的毒:“我那时心灰意冷,我没有想过,我为他那样殚精竭虑,甚至连曾经提点过我的丞相都不顾地去帮他,他竟然还是怀疑我。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最简单的道理他不懂吗?还是那位殿下根本从来就没有给过我信任?”
“郎雨华,并非如此,而是……”
“而是什么!”
郎雨华打断孟笙的话,几乎是在吼,“即便我知道这是一条死路,我还是去了,为他拦下陆远达,可是我醒来,却被人告知我的脚骨断了,无法恢复如初了,这意味着我这一辈子都会是一个瘸子了……孟笙,你知不知道,做一个瘸子,我心里有多恨!
无论我如何努力想要和他人一样,终究是一个残废!
我郎雨华,二十多年来,克己复礼,端行束己,哪怕是我一贫如洗在深巷中读书时,我也从来没有弯过我的脊梁,可是就是因为陆开桓这无端的猜忌,我就要落个跛脚的毛病,这又是为什么!
谁能告诉我这又是凭什么!
我好不容易苦读十年走到今日,做了状元郎,本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我现在,却是个连摔倒都爬不起来的废物!”
孟笙沉默了。
“不仅如此,他还抢走了你,将你圈在身边,你叫我怎么能不恨?”
郎雨华松开了掐着孟笙脖子的手,他到底还是舍不得就这样杀了孟笙,“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和那位曾提点过我的丞相有联系了,也一直在暗地为陆博容做事,可谁知陆博容实在是气数已尽,没人觉得他能从突厥回来了,所以根本找不到再愿意供他驱使的人,久而久之,他竟然没熬过突厥的折磨,悄悄自缢了!”
“所以,咳咳咳,”
孟笙咳出一大口黑血,但他不在意地抹去嘴间血迹,“你就投靠陆远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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