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致脚程快,冯岩的马也是上好良驹,二人一路狂奔,终于在城门口将廉固三人截了下来。
廉固看见任之先是愣了一下,轻笑一声朝着任之拱了拱手,“原来是王爷,这么巧在城门口碰见您,是要跟我们一起去城中散散心么?”
任之翻身下马,站到廉固面前,“我想知道,你三人离营跑到这里所谓何事?”
廉固笑了起来,“连着赶了十多日的路,难得接近一个城池,自然是来放松一下,之后才有力气打仗。
王爷想必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任之轻哼,“本王没办法理解。
驻扎之前,本王已经传令下去,没有本王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营,更别提进城,廉长史是没有听到,还是听不懂?”
廉固面色有些不善,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两个手下,觉得被任之当头训斥面上有些挂不住,他咬了咬嘴唇,开口道,“那现在属下向王爷申请进城一趟不久成了?”
任之瞥了他一眼,回头看向身后的冯岩,“此三人行军途中违背军令,等同于逃兵,带回营中军法处置。”
冯岩抱拳,“得令。”
说着上前,“长史大人,还是跟我们回去吧,以免在城门口丢了面子。”
廉固涨红了脸,伸手将冯岩伸过来的手打开,“轮不着你跟老子动手动脚。”
任之眯着眼看了廉固一眼,手腕一抬,将佩剑抽出,闪着寒光的剑身直指到廉固身前,“廉长史,别管本王看轻你,如若动手的话,你们三人未必是本王的对手。
这把剑是当年皇兄亲征的时候父皇所赐,想必你也见过,现在皇兄将它赐给了我,我现在手腕一动,将它刺进你胸口,都不用向任何人交待,你可知道?”
廉固咬紧了下唇,狠狠地开口,“好,老子就跟你回去,我倒是看看,你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敢将我如何?”
任之瞥了他一眼,回身上马,将一捆绳子从马背上扔了下来,“将他们的手腕绑上,拴在马后。”
冯岩有些不敢相信地看了任之一眼,随即会意,上前将这三人的手腕全都绑上,分别系在两匹马的后面,也跟着上了马,任之一甩马鞭,“回营。”
看也不看地驾马走了。
回营的路上任之并没有很着急,速度并不是很快,但尽管如此,到达营地的时候,拴在马后的三人已经狼狈至极,任之从马上下来,直奔立在一旁的鼓而去,鼓声响起,兵士纷纷从营帐里面钻了出来,任之轻轻地拍了拍手,指了指瘫在地上的三人,高声道,“长史廉固及其属下二人违抗军令,行军途中私自出营,念在大战在即,见红不利,各罚军棍五十,长史加倍,如有异者,同罚。”
兵士们一片喧哗,任之突然握紧了手中的佩剑,轻咳了一声,“本王知道自出征时,你们之中就有人对本王位及行军总管不服,本王懒得与你们计较。
但是军令就是军令,这把长剑是御赐之物,本王有决断之权,下次再遇到违背军令者,直接斩于此剑之下。”
喧哗声止,兵士们纷纷闭嘴,看着有人上前将廉固三人按倒在地,当即行罚。
廉固口中呼骂声,惨叫声不止,任之站在他面前,不动声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说八零年代好,八零年代幸福指数高。对此,从末世穿越而来的梁好运表示双手赞成。只是她的新身份有点问题,三岁没了爹,四岁娘改嫁,克死爷爷奶奶,十里八村的人都说她是扫把星投胎,谁沾上谁倒霉。张跃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