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噼里啪啦,是心碎的声音。
为掩饰悲愤,我拿过杯子去接水,大饮半杯。
古有借酒消愁,今有我饮水抒情,经过王浩座位时,我恶狠狠瞪了他一眼。
有了我还敢肖想别的女人,呸!
渣男。
贰
为了证明王浩喜不喜欢我,我把他的星座研究了个遍,最终得出结论,他喜欢文静乖巧的女生。
好像也是这样的没错,听他兄弟闲聊过她喜欢的女孩的类型,反正左右横竖撇折弯都不是我这一款的。
岂有此理,我哪里不好了,我这么美丽温柔贤淑小巧甜美的女孩子哪里不值得他去喜欢了?
偷听墙角的我心知杜明,这些形容词除了美丽没一样和我沾边的。
我终于自卑了。
或许是我的改变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力,他开始带着光,慢慢向我走来。
王浩对我说,你这么壮的吗?
当时我正沉浸在被英语老师抽中上黑板默写单词的紧张氛围中,他突如其来的问候吓得我手里的粉笔都抖断了半截,他嘲笑道:“有那么紧张吗?大不了我给你抄。”
好。
我天真地信了。
后来中午午睡时间我俩都被请到了办公室喝茶。
王浩骗我,他根本不给我抄,手挡得严严实实,连我趁老师不注意扒他手时,他都不理我。
老师批改时,我差两个及格,他差四个。
不仅是我,老师和同学看着他有些迷惑,他解释一紧张就忘了。
英语老师推着眼镜,“中午王浩和陈桐带笔和纸来我办公室。”
如果不是王浩喜欢我那他一定看我不顺眼,因为每次我和他上黑板默写,他总会挤在我旁边,然后用手死死捂着他的默写。
他时不时嘲讽我的体格和脑子,嫌我字过于潦草,也嫌我碍着他板书了。
有一次我气极就怼了他一句,“那你别老跟在我旁边!”
他那次好像也生气了,一声不吭地折断了手里的粉笔,没有再写一个字。
中午被请去办公室的也只有他一个。
那时看着不说话的他,我才感觉心有些慌。
叁
如今我高中毕业,当年那份惴惴不安似还遗留在心迹。
我对初中时的感情的真切与纯粹让我依然记得那段心情。
有过难过与幸福,遗憾颇多。
中考过后,各奔东西,他上了市重点,我来到了普高,他搬家了,我也大概有三年未见他。
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向他兄弟要了他的微信,没想到他不给。
他说,你自己找他要去,我不给,他还问我是不是喜欢他?
我早没了当年的青涩与害羞,说对呀,要我证明给你看吗?
迟了,他有女朋友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