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浩拿起一支笔,摆出正确的握笔方式给翟俭看,同时道:“你看,大拇指不应该按在食指的指甲盖上,应该这样……”
他用另一只手戳了戳翟俭圈住笔的大拇指,“缩回来点,你看下我的,再缩点……诶对,差不多了,就是这样。”
翟俭低头看了看自己握笔的手,摇摇头:“使不上力。”
程浩听完笑了起来:“使不上力就对了。”
翟俭闻言,墨色的瞳仁里闪现出几丝疑惑的光芒。
程浩继续笑道:“如果你第一次这样拿就觉得使得上力,那我才不信了。”
他顿了顿,道,“我读初一的时候,也是像你刚才那样拿笔的,”
说罢他熟练地把握笔姿势摆得和翟俭原先一样,随后将笔挪开点给翟俭看自己的中指,“看,指甲盖左下边有老茧是吧,原先比这个还要大点,这一年来我努力改正,才变得平了些。”
他看了看翟俭的右手中指,道,“哟,你这老茧和我原先那个有得一比了。”
翟俭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中指,小时候觉得有点疼,还起过水泡,但一直没在意。
程浩回忆道:“有一次,一哥们提到握笔方式,大家就一起秀老茧,结果最后一致认为我的老茧最大。
本来没什么,直到有一天,我有点喜欢的一个女孩对我说,‘程浩,你的手长得真好看,挺修长的’,因为当时她看的是我的左手,所以没看到我右手中指上的老茧。
从那天起我就试着把这老茧给磨平,但是磨了也不是办法,毕竟我握笔的方式还是不对,迟早它还是会长成原来那个样子,后来我只好跟人学怎么正确握笔。”
因为喜欢那个女孩子,所以就改正确了么。
翟俭默默地想着。
“话说回来,改正这坏习惯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毕竟从小到大一直那样拿惯了。
我刚开始学的时候,写出来的字和三岁小孩有得一拼。
怎么说吧,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用力,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每次写字的时候我都尽力保持正确的方式写,无论写得多难看。
大概一个多月,我渐渐找到些感觉,写出来的字也开始带了劲度,不知是不是错觉,写出来的字还比之前顺眼了不少。”
说罢程浩拿笔在草稿纸上顺溜地写了一串英文。
他写的是连体,看起来极其飘逸,颇有种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的感觉。
翟俭神情里闪烁着惊讶,不由自主地看入了神。
没想到,这人写出来的字还真有点练过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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