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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湘看着我的目光里,竟然流露出一些同情和可怜。
宫洺从他们的对话里转过头来,眸子里的光线不冷不热,像一杯没有情绪没有气泡甚至没有矿物气味的水。
他说:“其实我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南湘介绍推荐给我的。
我第一次来,就是她带我来的。
林萧,你今天不是周末休假么?你就让南湘来吧,不用插手了。”
南湘没有看我,直接转身向吧台走去。
她的背影有些尴尬,但更多的,应该是不想面对我此刻难堪境地的不忍。
她曲线玲珑的背影,她光润高贵的发髻,都像是一双做作的手,一边抚摸着安慰我,一边对我说:“你傻逼。”
我转过身:“我先去下洗手间。”
我尽量稳住我的脚,我也尽量忍住不要哭。
我也只剩下这点最后的尊严了,它像一面破损的旗帜一样,扑腾在硝烟弥漫的天空里,它代表着曾经的荣耀,和此刻的耻辱。
后来,当我换了工作,换了居住的城市,换了过去一切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甚至换了心换了命之后,我时不时地都会重新审视当年的自己。
我其实是一个自卑而又善妒的女人。
我和顾里、南湘、唐宛如的组合,表面上看,我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我在经济条件上、家世地位上,远远输给顾里;我在容貌身材上,更是被南湘甩出一千零一条街。
但我也有唐宛如垫底,可以让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活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安稳世界里沾沾自喜。
但后来,我不断地在脑海里重放我们的过去,我才逐渐地意识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从来就没有觉得她们三个比我好。
首先是顾里,我对顾里的依赖其实是一种反作用力,那是建立在顾里对我的依赖上的一种投射,我对她所有表现出的难分难舍、不离不弃,其实全部都是她投影在我身上的镜像。
对于顾里,我的优越感来自我打心眼里明白,无论她看上去多么金光灿灿、刀枪不入,原地打坐就能修得金身,但是蛇有七寸、龙有逆鳞,她的罩门就是她的孤独。
她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群居动物需求上,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
她没有朋友,她少人关心,她唯一的男朋友也和她一样是一台计算机。
而我,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一个朋友。
尽管她也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但是我内心明白,那仅仅只是因为我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
我对她所有的依赖都是为了让她对我更依赖,我潜意识里住着一个阴险的怪物,它想要霸占她,想要吞噬她,想要将她连皮带血地生吞活剥,想要将她的人连同她的魂,都一起吞进肚子里据为己有。
这也是为什么,每一次只要我觉得她有什么秘密隐瞒着我,有什么事情欺骗了我,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
因为我自私地认为,顾里不应该对我有所保留,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和她分享,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
但是,当我想通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么唐宛如呢,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她而言,我的优越感可以来自方方面面,我身体发肤的每一寸、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对唐宛如的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
我认为我在拯救她,我潜意识里认为,如果没有我,她不可能和南湘顾里成为朋友,如果没有我,她只能日复一日地在羽毛球馆里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口吐白沫地挥舞着球拍直到年老色衰凄凉退役。
她怎么可能在圣诞节到佘山别墅里和宫洺崇光一起庆祝生日?她怎么可能有幸让崇光帮她搬家洗碗?
最后是南湘。
她的确肌肤胜雪,细若凝脂,妩媚不可方物,我是比不上她,我和她站在一起就像是范冰冰身边站了一个葫芦娃。
但我深深坚信,红颜薄命,丑女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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