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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难登大雅之堂的通俗小说,现在甚至被冠上了“启民智、救国家”
的重任。
只可惜优秀的白话文小说还是太少了,新发的期刊上连载的还是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呢,端秀前世倒是拜读过,实话说,对于习惯了快餐文化的她来说,很难被吸引,当初就抱着读名著的心态,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这篇小说在现在来看自然是极好的,要不然也不能在已经成书的情况下,还能重复在报刊上进行连载。
但它同样缺少小说的一个重要特质,那就是娱乐性,作为一篇谴责小说,可想而知里面的内容必定是沉重而阴暗的,对有才学有抱负的人来说,倒是振聋发聩,引人共鸣,可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就不够有趣,不够有吸引力了。
何况现在的小说,讲一个吸引人的故事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要表达作者本人的思想抱负、治世理念,免不了通篇的说教意味,带有太过强烈的个人主观性,这就很难让读者,特别是那些没什么文化的读者接受和代入,与其在这听你讲社会多么黑暗、朝廷多么腐败、吏治多么严苛,百姓们当然更愿意去听断小曲乐呵乐呵啊!
而后世的小说就是胜在它的娱乐性和普及性上。
端秀真想写一部真正的白话文小说寄过去,别的不敢保证,但肯定能够吸引来更多的读者,而且让他们真正体会一把追连载的酸爽。
第十二章定亲
这边端秀正YY着自己王霸之气全开,一文封神,引发全民追文热潮,从此走上著名作家之路,成为新白话文小说的开派宗师,继而留名青史,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名字将出现在百度百科,她的文章将出现在高考试卷里……
正想得美呢,王妈敲门进来:“小姐,太太请您今儿过去一起用午饭!”
吕氏青年守寡,与其他所有寡妇一样笃信佛教,每日在家里供奉的神像前跪拜焚香,十年如一日的斋戒吃素,早就与他们分餐了,不过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会把她和哥哥嫂子叫着一起吃。
端秀不以为意,就要直接过去。
王妈却拉着她先回房捯饬了一通,只说还有客人在,不能失礼。
端秀立马就理解了,毕竟她平日里在家基本都是松松的编着头发,脚踩棉鞋,一副随时准备就寝的样儿,要去见客人,别的不说,先得把她那小鞋给换上!
去到吕氏屋里,就见着一位穿戴鲜艳的妇人坐在吕氏旁边,到叫端秀略吃一惊,这个年纪的妇人,一般都是怎么老相打扮怎么来的,衣裳一水的灰黑蓝褐,走暗色系,到很少有见着这样比小姑娘穿戴还艳的妇人呢。
那妇人应该比吕氏大不少,面目慈和,眼含精光,嘴带笑意,一看就是个老于世故的人。
“这是你七婆,过来见礼!”
吕氏与她介绍道。
端秀虽然不知道这七婆是哪位婆,但这种时候只要装乖就行了。
于是拿出自己练就的装逼套餐,莲步轻款,深蹲福礼,姿态优雅而端庄,面容大方又沉静,正是长辈最喜的大家闺秀样儿。
七姑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乌发红唇,柳眉杏眼,模样倒不是多么惊艳,却胜在那一身白里透红的皮肤,真是欺霜赛雪,难得一见,让人看了只觉她可亲可爱,加之她举止落落大方,显见得教养良好,眼波清明潋滟,不是个糊涂没主见的,再加那一双三寸金莲,虽大了些,却也是极瘦极正的,走起路来只觉窈窕多姿,不见僵硬刻板,倒是个各方面都极不错的姑娘,心里顿时有了底。
端秀只觉得自己被X光进行了全身扫视,幸而她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好歹也是混过社会的人,别的不说,脸皮早就练好了,她看任她看,我只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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