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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时隔多年重回故里,细细一番环视,薄唇勾起一个极寡的笑,又掉过了头。
走了。
活了三十余年,光凭长相就让我断定这人是上帝宠儿的,他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沈措。
直到那个年轻男人走出机场,俊挺背影都远去不见,老七仍手舞足蹈地喋喋称羡,“这男人太漂亮了!
太漂……”
唧呱聒噪许久,可一个字也再没有听清。
因为那个瞬间,我的心头猝尔涌起一种奇怪的预言似的感觉,和当年我的目光被莫泊桑的小说深深吸引一样:我的故事即将落幕,而我与沈措的交集也将于此后的某一刻截止。
任凭一些无能为力的情绪悄无声息地占据自己,心中充满了“风萧萧兮易水寒”
的悲壮。
一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再次驰来,想起了你我初识的时候。
还是那个午后的操场。
树木撑入起伏不止的云团,叶片风中摆动。
女孩们寂静无声,到处是捕捉不到的阳光。
——一起打球吗?
——不了,谢谢。
——不敢?
——不会。
他既是我的竞争对手也是我的梦中情人,他的存在像一道阴影,遮天蔽日,覆盖影响了我的整个大学时代,乃至此去经年我的人生。
从相识那刻起我就说不清我与沈措到底是什么关系。
时而我懊丧遇见他是我辉煌人生最大的败笔,时而我只想誓言爱他直到永远。
-剧终-
第23章番外授人以渔
我觉得这件事情有点扯。
从他踏上飞机和林北声双宿双栖的那刻起,我从没想过,我再见到沈措的时候居然会是五年之后。
他在电话里跟我说让我帮他订一间酒店,大概要住两个月。
我强忍住要翻白眼的冲动,在电话这头对他嘶吼:“哥哥你这是抽刀砍我呢?!
邱岑歌这会儿在政协开会,我那地方一千平米,虽说这两天少了男主人之一略显脏乱差,难道还住不下你个沈措?!”
他笑了笑,“怕你贼心不死。”
挂线了。
来的时候正值下午,阳光贼好。
门一打开,扑入视线的强光和沈措一同把我吓了一跳,竟是骑车来的——还是那种颜色骚包、宽胎直把、座椅明显高于车身的山地车。
穿得特别休闲,看上去特别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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