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觉得麻烦的话,把我带到前面的地铁站就可以了。”
瑞雅小区外面就有公交站,但是去第一人民医院要绕很远的路,还要转车,耽误时间,坐地铁可以直达,而且快。
她虽着急,头脑却还算冷静。
被陆承初拽上陆清臣的车,是个意外。
但既然已经生,不如好好利用。
陆承初在一旁应勤地帮她求情。
不知道是不是看在堂侄说好话的份上,陆清臣难得的了善心,吩咐司机:“去医院。”
得了他的命令,司机才把车重新开上路。
陆承初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块干净白毛巾,递给沈奴:“擦擦水,别感冒了。”
“谢谢。”
沈奴接过来。
陆承初盯着她看了会儿,忽然语气酸溜溜地道:“你是接到庄严出事的消息,来不及穿鞋拿伞就跑出来的?”
“他有什么好,让你这么喜欢!”
沈奴:“……”
……
抢救室外,冯明瑞先到。
庄严对数字极其敏感,任何号码,他只需扫一眼,就能记住,所以他从不存号码。
幸好他把冯明瑞和沈奴设置成了紧急联系人,要不然医院都不知道通知谁。
冯明瑞从初中就跟庄严认识,关系好得可以穿一条裤衩,此刻他眼中布满血丝,两手在身侧紧紧握成拳。
忽然,抢救室的灯熄了。
医生一出来,他几乎是扑过去的,“我朋友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叹了一声,“尽快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后事吧。”
准备后事……
沈奴猛地刹住脚步,呆呆地站在原地,全身的力气仿佛一瞬间被抽干,再也抬不动脚了。
“冯明瑞。”
她的声音轻飘飘的,喊那个和庄严的关系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的青年,“医生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听懂了吗?”
冯明瑞转头,眼泪在空中划出弧度,落在医院苍白的地板上,见沈奴浑身湿透的狼狈模样,又见她鞋都没穿,冯明瑞用力搓了把脸,走过来。
他脱了鞋,弯腰捡起来放到沈奴双脚前,“快穿上,被老庄看到你这副德性,又要心疼。”
这时,一架推床从抢救室里推出来。
轱辘滚在地板上,叮当作响。
推床上躺着一个人,那人看起来很高,把推床撑得满满的。
“冯明瑞。”
沈奴的神色出奇地平静,眼睛睁得大大的,就这么一眨不眨地盯着推床上的人,抬手指了指推床,声音放得很轻,像是生怕吵到推床上的人。
“那是谁呀?为什么要盖着白布?”
“沈奴。”
冯明瑞抬手捂住她眼,一个大男人带着哭腔,“别看了。”
沈奴任由他捂着,一动也不动,十分乖顺的样子。
推床轱辘滚在地板上的声音越来越近。
快要从沈奴身边过去时,她忽地扒开冯明瑞的手,拦下了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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