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字样后,还是选择了放弃打扰。
加布不仅是岁聿认识的朋友里最爱无聊搞事的,也是最出名的一个,早在他们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公学里公认的大明星了。
长得好,性格好,人缘好,
还是戏剧社的社长,主持并参与了公学大剧院里每一场话剧、歌剧以及音乐剧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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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聿记得,那个时候加布就很热爱倒腾自己一头漂亮的浅金长发,经常五颜六色公然出现在课堂上,这位外国友人的颜值底子是真的好,什么色都能轻松驾驭,还很有创意。
有一次看起来平平无奇,实则是涂了荧光粉,晚上一黑,他就是整个公学最亮眼的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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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加布也继承了F国人骨子里的爱情浪漫,是个非常知名的花花公子,大众情人。
当然,这里必须得解释一下,加布并不会同时交往好几个情人,也不会劈腿出轨,他就是单纯得每一段感情都无法长时间维持。
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他就一定会换一个恋人。
他的感情总会像是爱上对方的那一天一样,迅速的涌来,又迅速的退却。
用他们共同的一个女性朋友伊莎的话来说就是,加布的原生家庭注定让他无法拥有一段健康而稳定的亲密关系,因为他总会在最好的时候搞砸它。
加布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觉得他父亲混乱的男女关系才不会影响他,他只是还年轻……还在勇于尝试。
岁聿都有点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和这样一个人认识了。
毕竟以岁聿的性格来说,他真的很难和复杂的加布里埃尔成为朋友,他努力想了很久,这才想起来好像是因为一封情书。
不是加布写的,而是来自他最好的朋友。
“他已经写好这封信,呃,只有上帝知道他到底写好多久了。
他一直在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给你。
有可能前一刻还怀揣着美好的期待,下一刻又沮丧的像个傻子。
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决定给他一个痛快。”
扎着一个狼尾的少年道林,在岁聿的记忆里如是说,“不管你对他有没有感觉,都请告诉我。
好吗?”
少年的岁聿奇怪的看着眼前的学长,迟迟没有去接那封烫着火漆印章的情书。
道林只能继续:“收下吧。
如果你不喜欢他,我发誓,我-->>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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