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矿被劫的现金有一百五十多万,郝义分得的赃款有三十多万。
郝义把自己的赃款分别存放在三个寺庙的骨灰盒里,警方按照他的交代,在将赃款一一取出来时,不得不感叹郝义窝藏赃款的“奇思妙想”
。
当然,这是题外话。
重要的是,郝义交代,他们抢劫完锰矿后,就在车上分赃完毕,四个人对分得的赃款都很满意,将车辆处理干净后就分道扬镳,并不存在“分赃不均”
的问题或隐患。
在那个年代,将近四十万的现金,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巨款。
如果于海波就是“锰矿大劫案”
的主犯,他手里有这样一笔巨款,肯定不会为了一枚戒指、一条项链和两个钱包里的一点小钱就杀人灭口。
所以,于海波杀害周小平和严静宇,大概率就是为了保全自己。
郝义在周小平和严静宇被害前落网,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惊动了于海波,让他产生了将剩余二人灭口的想法和行为。
郝义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于海波的脸,但周小平和严静宇却恰恰相反。
不难想象出,在郝义被捕后,“操哥”
于海波就将周小平和严静宇约到这个地方,三人碰面,各自抽完了一支烟后,于海波却突然发难,开枪杀人。
为了扰乱警方视线,于海波在杀人以后故意将二人身上的财物都搜刮一空,还故意将钱包丢在尸体旁边,营造出“谋财害命”
的假象。
但于海波离开以后,周小平却突然醒了过来,他睁眼看到地上自己的钱包,在弥留之际突然想起里面有一张于海波的名片,于是就灵光一闪,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从钱包里翻出这张名片,特意在名片上留下一枚血指纹,为警方留下线索。
你不仁就别怪老子不义,反正老子要死了,那就在临死之前拉上你于海波这个垫背的。
此外,周小平和严静宇的尸体被发现时,他们的头部并没有戴着头套,这是因为他们三人之间本身就很熟,所以见面时再戴个头套就明显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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