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入脖子三分,陈胜虎口被震得发麻。
好家伙,真硬啊!
难怪杀那群土匪跟杀鸡一样。
速度快,防御力高,感觉不到疼痛,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
陈胜搓了搓手,抡圆了又是三刀下去,砍在同一个位置,方才斩断僵尸的头颅。
而后他又将在场所有死人的脑袋都剁了下来,堆在一起,一把火全烧了。
又把那些无头尸体一个个拖到门口让阳光照射。
这已经是陈胜尽己所能了,柴火不够,雪刚停,上哪儿也找不到干燥的枯枝。
如果把头都砍下来烧了,无头尸体沐浴阳光还能尸变,那这附近的人就自求多福吧。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古人这俗语还真有那么点道理。”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一大袋碎银子。
这是摸尸所得,他也不能白忙活不是。
反正都是些不义之财,拿的心安理得。
劫匪们贡献了五十三两,周同贡献了四两半,还有一本册子。
陈胜估计那本册子就是炼尸之法,反正他也看不到,也不屑懂,扔进火堆里,烧给周同了。
“老马,走吧,继续赶路,咱们还有正事儿要做呢。”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
“嗷咦嗷咦嗷!”
老马小跑起来,它早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陈胜砍僵尸脑袋的时候,可把它吓得心惊肉跳,生怕那僵尸动起来。
正午时分,陈胜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还好路程不算远,不然就他一个瞎子,还真难走对路。
清泉镇,顾名思义,因为镇上有口清泉而得其名。
水是生命之源。
在这个由封建王朝统治,科技不发达的世界,有方便打取的可饮用水源,其周围就会吸引人来安家落户。
因为一口活水,清泉镇算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小镇。
所以周遭的难民都会往这里聚,以求能混口饭吃。
陈胜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当初也是难民中的一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