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马的跟他讲了这个道理之后,就给他牵了一匹枣红马,连一身的皮毛都油亮亮的,特招人稀罕。
“骑着回家?”
养马的冲他笑了笑,“可别委屈了,这有鞍子,记得垫个垫子,不然非磨坏了不可。”
“谢了。”
过去挑了个挺新的马鞍,拿在手里,文玉才发现,这马鞍子分量可不轻,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
“一看你就不懂!”
养马的随手捡了一副老旧的马鞍,倒也挺干净,“那个根本没怎么磨过,你也不怕倒起来毛刺儿!
用这个。”
旧鞍子上了马背,那马也习惯得很。
再上下都垫上垫子,比那新的还要好得多。
“新鞍子,也容易硌着马。”
养马的嗤笑一声,“鬼子来了,就给他们用新的,那老马有的不乐意,还会耍他们!”
听了这笑话,文玉也跟着笑了起来。
可不是,谁乐意做亡国奴?但没能耐没本事的,怎么办?普通百姓,怎么办?
翻身上马,他便觉得自己能行,能做到,也能干出点儿大事儿来了。
马背上的感觉,一个人骑马的感觉,简直就让他觉得自己就是英雄——英雄,又怎能退缩?
翻身上马,手上勒了勒缰绳,他还真没一个人控制过这个,但现在,他只能这样去做,只能自己一个人骑马,还得快点儿冲到太平山上去找李十八!
必须去找他!
“小子,不是第一次骑马吧?”
“不是!
当然不是!”
文玉看了看养马的,扯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我先走了,谢谢大叔!”
眼睛,直直盯着前方,他知道自己只能这么做也必须这么做,他也许上辈子就是一个土匪,或者就是个当兵的,还得是骑兵,对!
也许就是这样!
因为这样,他才会回到这个年代,来到这个年代就是让他来帮忙的!
有了这种想法,他就更觉得自己有了很强的气势,从心底里就涌上一种堪称为“豪迈”
的情绪来。
“驾!”
小鞭子往后一抽,用上了力——那马就撒开了蹄子,哒哒哒地往前奔去——他也不怕这马发毛把他摔下去。
手里死命攥着手里的缰绳,俯下了身子,可那马一溜烟就冲出了一里地去还不见要停。
而趴在马背上,文玉也不知道是该直起身子还是继续这么趴着,只能高抬了头,睁着眼去认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景泰八年,奉天殿。朱祁钰立于丹陛之上。身后是十岁的小娃娃,丹陛下是面无表情的文武百官。叹息一声,抬头看着自己惊慌失措的哥哥。他终于问出了那句埋藏心底的话。陛下,何故造反?ps前方预警,主角阴谋家,不攀科技树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