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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狗饭再做人饭,陆但年帮不上忙,他是给食材买单的人,餐标一天四千,乐朝给他吃黏黏剩下的香菇苹果卷心菜胡萝卜西蓝花南瓜,偶尔煎和牛,不是剩的,那个对黏黏来说太油了。
如果当初陆但年答应的话,现在他们大概也就是过着这种生活。
但现在也没什么不好,乐朝觉得刚刚好,自己有时间出去玩,有类似男朋友的人可以睡,还有可爱的小狗。
黏黏白天受宠,晚上就不得不待在窝里,而年年晚上受宠,出钱出力。
现在乐朝不会觉得他吃药是什么问题,反正不会萎,甚至有时候来不及,让他吃完药先带套,时间差不多就可以摘。
他还是很喜欢陆但年的,如果没法停止纠缠,那暂时保持这种关系也可以,这样一想,他甚至理解了陆但年之前不愿意结婚的想法。
陆但年也识趣,只是不乐意提离婚分财产的事情,他就是这么爱扶贫,乐朝也不好说什么。
他们现在的关系太奇妙,乐朝在等他哪天开始健身美容容光焕发频频失约,前夫又初恋了或许会考虑放过自己,但仔细想想陆但年这么多年一直都在健身,之前可能是维稳,但最近胸肌手感明显更好了。
他应该不喜欢乐朝睡前手机里刷到的擦边男,但他不说。
作者有话说
拿去吃吧某家超绝偷感ai(不是授权,纯嘲讽,反正我授不授权都一样:))
第14章适可而止14
斯雨涨薪了,不太清楚是为什么,但应该跟工作无关。
或许跟BOSS被咬烂的下嘴唇有关。
但涨薪是喜事啊,他提前下班,认真打扮,一脚油门开到那个私人医院门口,带着一小束粉白洋桔梗。
南溯喜欢洋桔梗,斯雨向他求婚的时候是情人节,五公里内的红玫瑰告罄,他只能抱着一束“不变的爱”
抵达订好的餐厅,结果斯雨很喜欢,吃完饭拉着他直接回了公寓,搞完懒懒地躺在他怀里,把花束抱在自己胸前,指尖掐着花瓣,揉了两下,兴致盎然:第一次有人送我这种花。
南溯盯着他粉白的指尖和丝绸睡衣尝试遮住的胸口,说不出桔梗和他谁更粉,羞愧地并了一下腿:对不起,我忘记提前订了,我今天做了四台手术...
蛮厉害的,做了四台手术,吃饭的时候好像下一秒就要睡着,到了斯雨家还能挥洒汗水三小时半,不应期一过又开始顶着人,斯雨用掐过花的手盲摸他的脸:喔,真可怜,不过没关系,我不喜欢玫瑰。
大概是人长得高傲美艳,脾气也大些,前男友或者同事总用带刺的玫瑰来形容他,但要斯雨说,他到底哪儿像植物生殖器了?
南溯就不会这么说,他是个透明人,也是个乖男友,单亲家庭,所以斯雨翻了个身——嘶腰有点酸,趴在他胸膛上,摸着他看起来就又乖又能干的脸,夸奖他:我喜欢这个,像你一样,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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