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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江秋洵纵横江湖多年,脸皮厚胆子大,又泡得一手好茶,哪怕林婵不喜欢她,她也不会把人让出去。
之前是因为她人在江湖、敌人太强、身不由己,无法参与林婵的生活,如今她既然回来了,还能让人跑出手掌心?
再说了,她坚信林婵终有一天会动心。
怎么可能会有人会不喜欢她?
如果有,那就是认识得不够“深入”
。
这般想着,江秋洵心安理得地缩在林婵怀中,更加肆无忌惮、坚持不懈地往人家身边凑,鼻尖在她下颌轻轻摩擦。
林婵终于也破了功,伸出两指点在她的额头,把她从肩上推开些许,语气似无可奈何,道:“不可胡闹。”
因她目不能视,所以说话、动手之时,并没有低头看来,仍抬头向前,被迎面而来的风吹起几缕长发,凌乱地飞舞,波澜不惊,英姿飒爽。
江秋洵看到这样的林婵,又又又又沦陷了,被这样的林婵勾得心底发痒,一时间看得痴了。
看林婵马术娴熟,不知她纵马奔驰、引弓射箭,又是何等的风采?
第17章吮指
对于自己过分疯狂迷恋救命恩人的不正常心态,江秋洵很有自知之明。
因过于偏执迷恋,以至于她看林婵哪哪儿都好看——今早起床还偷偷把床上的一根头发悄悄顺走珍藏了,怎么看怎么觉得那根头发丝儿顺滑又坚韧,乌黑又亮泽,就和林婵本人一样迷人。
别人是异性恋、同性恋、颜性恋、智性恋……她是林婵恋。
江秋洵十三年如一日,一边在心中过分美化着心上人、不可自拔,一边又清醒的明白这是比脑残粉还不理智的偏执,肖想多年、死不悔改。
她对人世间的所有留恋与热爱都献给了林婵。
十三年前,江秋寻刚刚经历过漫长痛苦的窒息而死亡后,下一瞬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还来不及欣喜,就接收到了名为“慕挽月”
的少女杀手的记忆。
那是长达十几年的,被奴役洗脑的人生,差点把她活生生逼疯!
绝望与疯狂交织着。
绝望,是因为前世生命的最后一刻,河水吸入肺中,无论如何挣扎仓皇都无能为力,最终满心恐惧、窒息而亡。
疯狂,是源于原主被张放精神摧残的阴影。
原主自幼被洗脑,以至于心甘情愿成为剑皇楼的杀人工具。
她的精神早已麻木,落入深渊,不见一丝阳光,对“活着”
早已厌倦。
或许也正是因此,才会抛弃躯壳,连同记忆一起,让给了来自异世的江秋洵。
江秋洵生在和平的年代,长在一个崇尚正义、善良、真诚的环境,她的灵魂只是一个阳光开朗、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何曾被这样残忍地践踏过生命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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