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小讨饭的和他差不多年岁,约摸十三四岁上下,接过馒头也顾不上烫嘴,狼吞虎咽,三两口就吃掉一只馒头,再三两口,另外一只馒头也吃完了。
小讨饭的看向黄毓英,漆黑的瞳孔亮而深邃,狼崽子似的,黄毓英心里微微一颤,道:“你还要吃馒头吗?”
小讨饭的点点头。
黄毓英买下了一屉馒头,带着小讨饭的找到了一处茶水铺,黄育芩停下来,说:“你在此处稍候,我去去就来。”
小讨饭的点点头。
黄毓英熟门熟路地踏入铺子,料想茶水铺应当不会轻易让讨饭的进去,只好请掌柜将水壶和喝茶的粗碗拿出来,自己和小要饭的坐在路边啃馒头。
不同于小要饭的风卷残云,黄育芩斯斯文文地咀嚼着馒头,时不时地说着:“慢点吃,别着急。”
“喝口水,润润喉咙。”
“够不够,吃饱了没?”
就在黄毓英考虑要不要强行夺下小讨饭手中的馒头,避免他撑死自己的时候,小讨饭的终于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嗝。
他已经饿了两天了,饿得五脏六腑搜肠刮胃地疼,若是换在往年,他定会前往闹市碰碰运气,找几只肥羊,可惜眼下他身份敏感,不能教人认出来。
幸好今日遇上了这位小公子慷慨解囊,吃饱喝足,他分出心思悄悄打量这位小公子,看他装束,应是小门小户的孩子,现在他拿出钱请自己饱餐一顿,不知他回家后如何向家中亲人交代。
小讨饭的将剩余的三个馒头郑重地包起来,放在怀中,悄无声息地蹲回黄毓英的身侧,黄毓英感觉到两道视线灼灼地盯住自己的侧颊,黄毓英这才转过头来问道:“不吃了吗?”
小讨饭的摇摇头,说道:“今日多谢这位公子,我吃饱了,饱餐之恩,至死不忘。
若我有朝一日发达,一定会再来寻你。”
黄毓英笑着摇摇头,小要饭的唯恐对方不信,连声问黄毓英的姓名,黄毓英想了想,依旧摇摇头。
等到黄毓英咽下口中的最后一块馒头,自己早已蹲得腿脚发麻,在小要饭的搀扶下,他勉强站起身。
黄毓英这才发现,小讨饭的方才应该是饿得狠了,一直佝偻着背,现在站直了竟然比他稍微高一点,声音还是变声期的公鸭嗓。
或许是饱食一餐的缘故,小要饭的方才脸上的颓靡神色一扫而空,露出原本的高昂精神底色,黄毓英改变了想法,低声问道:“你现在有地方去吗,若是没有,若不嫌弃,我可以带你回去。
别担心,我们家多养一个人也没有关系的。”
小讨饭的看着眼前的小少年鼓着馒头似的雪白小脸向他提出了邀请,心中有些犹豫,黄毓英的衣着打扮虽然干净整洁,但是看上去是寻常人家的料子,想来家中也只是刚够温饱而已。
况且自己身份如今十分麻烦,于是小讨饭的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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