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一口气飞了好几日,终于飞到了大荒西。
说来,也是千万年没有再回来过了。
鸣笙还是个小少年时,看上自家院子里的一根竹子。
这竹子后来成了精,鸣笙给取了个名字,叫百寻。
百寻颇得草木精华,生得清浚秀丽,与鸣笙日夜相伴,形影不离。
鸣笙父母还没说什么,鸣笙他几个叔叔就先闹开了。
凤族天生尊贵,如何容得“卑贱”
异族乱我血脉,硬逼着百寻去灵山取凤族至宝,以证真心。
百寻一去不复返……人没了。
就字面意义上的“没了”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好好一个人就这么没了……
鸣笙回来后,提着一把刀杀到灵山,一心想将他叔叔几家杀他个精光!
给百寻报仇!
!
眼看灵山上就要血溅三尺!
大哥大嫂赶到了!
凤族自恃高贵,那几个叔叔虽然古板些,迂腐些,但绝不会做出背地害人这种事!
太跌份儿了!
鸣琴怒喝:“到底怎么回事嘛?!
好好的人藏哪里去了?你们把人还给老四不行吗?!”
几个叔叔原本梗着脖子不做辩解,就准备和鸣笙厮杀一场算了,眼下被问住了,一个个面红耳赤:“……那我们也不知道啊……”
事情说出来都没人信!
!
几个叔叔原本觉得小小一棵竹子,身份实在低了些,就想着去灵山取了凤族至宝凤髓玉,给百寻揠苗助长一下,增进一下修为,如此才算勉强配得上鸣笙。
但这至宝只能由百寻亲自去取,被凤髓玉认可的人才能够使用它。
他们没想害人,从出发点来说甚至只是单纯想给百寻改命。
谁知道百寻他一去不回!
人就不见了啊!
他们几个老骨头在这灵山掘地三尺都没找到人,心里正在发虚,把人弄没了可怎么好交代……
还没想出个一二三四,鸣笙提着大刀就杀上来了!
他们几个也没脸说什么,要打便打,要杀便杀……
事情到了这样地步,鸣笙憋着一口恶气,提着刀,几乎劈了大半灵山,把那个狗屁至宝凤髓玉挖出来。
再把几个叔叔狠削一顿,拿着被凤血染红的髓玉走了,再也不肯踏进大荒西半步,天上地下去找他的竹子,找了千千万万年,杳无音讯。
起初心烦意乱会去妖苑魔山寻衅滋事,找妖找魔打架,打着打着还是找不到人,慢慢就觉得心灰意冷,生无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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