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抵住辛雨嫣被吻得红肿的唇瓣,粗重的喘了两口气,才缓缓地睁开眼,挪开双唇,把目光流连在那泛着红润光亮的小脸上。
“三天后,您一定要娶白雪公主吗?”
红润的唇瓣微微地蠕动。
“这关乎于两国联盟誓约,要是不娶,恐怕真的要大动干戈了。”
王子原本辰星般的眼眸,逐渐弥漫出一层厚厚的浓雾,手臂一紧,用力一按,辛雨嫣光洁诱人的粉颈便落入口中,所有的失意都被暧昧的撕啃埋藏着。
看着辛雨嫣脖子和锁骨上星星点点的吻痕,王子不禁有些失神:“我会对你负责的……”
“我去求精灵帮我们吧,把全国人民的不应该有的记忆抹掉。”
辛雨嫣眼眸一黯,生怕他还会继续说出其他,她不愿意听的话。
“好,听你的!”
王子再次把吻重重地落在辛雨嫣魅惑众生的唇上。
这一晚,辛雨嫣陪伴在王子的身旁,心里却一直谋划着,怎么找精灵帮忙。
为了方便辛雨嫣出入皇宫,王子给了她贴身仆人专用的令牌,在别人面前,她只是他身边的一个贴身女仆。
辛雨嫣当然没有嫌弃这样的暂时身份,只要她找到精灵,这些扰乱他们故事剧情的记忆就会被抹掉,故事就会如常进行,她将会是过着幸福日子的王妃。
告别了青葱王子,辛雨嫣不敢回那个,对她来说可有可无的家,于是等到她恶毒的继母和姐姐们都离开了,才到院子里找精灵。
起初,她以为只要在花丛中寻找,就会找到那些像蝴蝶一般漂亮玲珑的小精灵,谁知找了一个上午,又是浇水,又是捉虫的,都没有发现一丁点精灵的痕迹。
幸好,这里的老鼠和灵雀都是她的好朋友,当她垂头丧气倚坐在石凳上的时候,他们可爱地围到了她身边,告诉她精灵所居住的地方——森林。
听说森林距离小镇路途遥远,正常步行去一趟起码要四五天,要是在两天内找不到精灵,那她不是白忙乎了?
正当她在发愁的时候,小灵雀扑哧着翅膀冲向了天空,绕着远处盘旋了一阵,一只庞大得连她身体都可以承载的大雁,毫无预兆地落到了她的面前。
“你是想载我去森林找精灵的?”
辛雨嫣摸了摸大雁头上棕色的小绒毛,激动地问。
大雁没有说话,圆眼滴溜溜地看着她,快速地点了点头,像是告诉她,是的,是的。
辛雨嫣被它这一可爱的点头,顿时被萌翻了,小心地跨上它的背上,圈上它的长颈,温柔道谢:“谢谢你!”
话音刚落,一股强烈的气流在她身边鼓动,她的脚也逐渐的离开了地面。
那一刹那,辛雨嫣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地面上的木屋逐渐变小,禾田、小溪、宫殿也逐渐离她而去,那遥远的一片绿洲也隐约能看到一个缝隙。
一幕幕后退的景色,和那与天空连依的感觉,似乎沁入了她内心,把所有的烦躁和不安统统都抹掉,只剩她从不敢奢想的愉悦和自由。
这种感觉,好像有点似曾相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说八零年代好,八零年代幸福指数高。对此,从末世穿越而来的梁好运表示双手赞成。只是她的新身份有点问题,三岁没了爹,四岁娘改嫁,克死爷爷奶奶,十里八村的人都说她是扫把星投胎,谁沾上谁倒霉。张跃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