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话没说出口,就看到“圆心”
处颤颤巍巍站起来个什么东西,黄黄白白的一小只,比他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是只小狗,不知道谁丢在这儿的。”
一个女孩解释道。
李雾山盯着这会动的生物看,看它发灰的皮毛,和细细的支撑不住体重的腿,猛然想起,在很久以前,自己曾有过一只差不多的狗。
那时他大概七八岁,李雨水没出生,但他有一只狗。
或许是哪个去世的老人留下的,也可能是外来的流浪犬。
它在这片和它年龄一样老旧的小区里游荡许久,直到某天被放学的李雾山手上的玉米棒吸引,跟着他走了一段路,从此交了一个朋友。
李雾山管它叫“大毛”
,这是学校里总是欺负他的小胖子的名字,每次小胖子的妈妈来接他,就会在校门口挥着手喊“大毛,宝贝,妈妈在这儿!”
真恶心,李雾山想。
但是他的“大毛”
不恶心,它是只好狗。
它总是在小区门口接他放学,然后陪他走到单元楼门口,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陪他上一层楼。
但大毛不会送他到家门口,因为“阿姨”
很怕狗,看到大毛她会大叫,然后拿出拖把打它。
大毛也不会送他出小区门口,因为它是这个小区的守护神兽,镇守一方,绝不走出自己的职责领地。
“那我们明天见啦大毛!”
李雾山摸着它的头,背着书包跟它告别。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他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某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爸爸安慰阿姨:“没事了,说是城管会过来统一消杀。”
李雾山把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喝得干干净净,问他爸爸:“消杀什么?”
“没什么,”
爸爸将一筷子咸菜送进嘴里,催他,“吃完了上学去!”
李雾山把碗送进了厨房的水池,悄悄撕下笔记本上的一页,把垃圾桶里昨天吃剩的排骨捡起来,用纸包起来,藏进口袋里。
“我走啦!”
他蹬蹬下楼,兴奋地跑向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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