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一群职业者,火枪队长示意其他人收起枪口。
他来到大公身边,看了眼为大公牵马的黑衣人。
“大公,这位怎么不一起送走。”
詹姆士大公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不满道:“怎么,你还想管起本大公的事来?”
“这小子有眼色,知道本大公喜欢听别人喊我詹姆士大公,本大公喜欢他,留他在身边听用,你管得着嘛!”
“好了,这里不需要你了。
你带人回去吧!
接下来,我的私人卫队会接管这里,顺带保护好我的安全。”
“这……是,大公。”
面对大公威逼的眼神,火枪队长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不是外面那些蠢货,他早年就在大公手下当过差,知道大公的脾性。
否则,大公也不会直接点名他作为陪同。
火枪队又不止他一位火枪队长。
“臭小子,还算听话。
好好干,过几天升你当大队长!”
我去!
您这么一说,我就精神了!
火枪队长兴奋地回头看着大公,换来的确实大公鄙视的目光。
火枪队长讪笑的挠着头,带着手下跑步离开了。
当所有外人都离开了,只剩下黑衣人和大公的时候,黑衣人直接跪倒在地。
“属下参见大公。”
“起来吧。
怎么回事,你怎么受伤了。”
“属下无能,被魔法工会那老头给打伤了。”
“什么!
该死的老东西,早知道我让菲斯力射他一箭!”
菲斯力,就是刚才那位黄金骑士。
射术不错,据说年轻时跟路过村子的一位游侠练习过一段时间箭术。
可惜后来游侠离开,得不到指导的菲斯力凭借不错的箭术在军队里出头,得到了上司的赏识,然后招他为婿,还传给他家传的斗气。
菲斯力这才走上了骑士道路,但他的箭术,比普通的猎人还要好上一筹。
偷袭一位法师,绰绰有余。
“放心吧,大公。
我们不亏,虽然那老头掩饰得好,但我作为刺客,还是看出他当时中弹受伤了,只不过距离有点远,没看出来他伤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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