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他只是郑礼路上遇到的一个友人,眼下已经回去了,别的勿要多说,也没用,不必告知你的兄弟们,咱们跟他没有关系,没有联络,更不曾见过。”
郑老说完隐隐松了口气。
“父亲,可他走之前甚至都没带些银钱财宝,日后该如何生活啊?”
郑礼父亲说到这,有些后悔,早知道昨儿晚上他就让人先送来了,本想着在劝劝,看能不能把人留住,没想到他竟然直接走了。
公子煜不告而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家里竟然没有一人发觉。
“好了,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老夫告诉你,最多再过两天,大王派的监视咱们的五千人可能就要到了,他在这,也不一定安全。”
郑礼父亲闻言身躯一震,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家父亲。
“你以为大王是蠢的,真的就没把咱们家看在眼里啊?”
从自家父亲书房出来,郑礼父亲面色难看,看着急匆匆赶来的儿子,连忙把他拉到自己书房。
公子煜就这么走了,他们家里人甚至不知道他去哪里了,郑礼心情十分复杂,一路回楚国,他对这个阿兄观感真的很不错,可惜啊,可惜,于他来说,家里人自然也是最重要的。
这时,公子煜已经重新换了身份,已经跟着阿黑开始往楚国国都去了,眼下这一切对他来说十分陌生,但他适应性很强。
楚赵两国风土人情不太一样,他一路回来,也观察了不少人,幼时,他也曾在楚国生活过,一些礼仪自然还是记得的,换上了楚国的衣袍,自然也没人发现不对。
好友公子寻离开赵国前,曾经给公子煜留下了一袋金子,不算多,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是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他后来放了两锭金子在枕头下,这是当着阿元的面放的,自然也是给她的。
其余的他都贴身带着,到楚国国都的这一路上,一切还算顺遂。
眼下萦绕在公子煜心头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胡预的死亡。
回来这一路上,不少百姓文人墨客探讨这件事,有唾骂他的,自然也有不解的,毕竟,他生前的权利富贵已经很大了。
他也没有楚国王室血脉,即便想弑君登基,可就算成功了,朝臣们也不会认他。
公子煜想的就多一点,胡预被夷三族,族人无一幸免,昔日里的大宅院也都没收了,但他家从前那些奴仆必然还有一些存活的。
或许,从这些人口中,也可查到一些事情。
从清和到楚国国都,最快也要八日,公子煜则是用了五日,这天下午,夕阳西下,主仆二人走进繁华的都城,看着落日余晖,阿黑东看西看,不免有些好奇。
公子煜看着记忆中熟悉的城墙,心里也有些百感交集。
从未想过,他有一天居然会以逃犯的身份回来,城墙高大坚固,守城的士兵各个威风凛凛的站立在上首,城门口进进出出的百姓,相谈甚欢,眼下看来完全是一副盛世之相。
楚国地大物博,百姓日子过得比赵国百姓要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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