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27章(第2页)

四个银色男子回到后台,也就只有占据绝对话语权的白朔称得上帅,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另外三个可以用有个性挽尊。

间隔时间很短,程梦真来不及回敬他投来的视线,迈开步子往台上走。

台下窸窸窣窣。

“一群大学生啊。”

“现在的大学生也不知道尊重舞台,穿着童装就上台了。”

上半身穿牛仔衬衫,下半身配黑色牛仔长裤和运动球鞋的程梦真很自信,这肯定不是在说她,她也就脸嫩一点,审美还是很符合年龄段的。

用她妈妈的话说,这一套自信大方,一看就是爸妈的好宝宝。

至于怯场,那是一丁点儿都没有。

玛利亚老家的父老乡亲肯定多多少少在场,程梦真对自己、对整个Remedy的水平也有整体上的把握。

他们这五个人组合在一起不要太出彩,她骄傲还来不及。

美男计对我不好使

陈诗如跟程梦真说过,她当主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扶住话筒微歪过头能不经历间展露自己天赐的下颚线。

“一首《目送黄金乡》送给各位,还有最初的发条人生和老天保佑。”

程梦真嘱咐过,这个前摇少不得,虽然听起来像上个世纪的程序,但她想告诉所有人。

说服成员同意的方式是,程梦真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搜集老天保佑(MariaBlessing)流落在互联网角落里的片段给他们听。

跟前面使劲浑身解数留印象的乐队相比,这句话甚至都算不上出风头,只会让人疑惑。

“发条人生我知道,老天保佑是什么新出的乐队吗?”

“好怪的名字。”

反正李乐不当评委,这可不算给答题卡做记号。

白朔在休息室喝水,听到后难得抬头:“老天保佑是什么?”

“不知道。”

键盘手回答,“这算不算作弊?能举报的吧。”

他冷哼一声,有点不屑:“一个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乐队,说出来就叫作弊?还举报?”

键盘手灰头土脸地承认错误,白朔也懒得听,摆了一下手。

音乐一出,白朔一下子坐直身体,下意识离开椅背。

原本略显吵嚷的休息室瞬间安静下来。

这可不是随意搭建的草台班子,而是后半场才冒出来的大杀器。

如果不是前不久的吉他手PK闯出了一点名声,包括白朔在内的很多人根本对Remedy这个名字闻所未闻。

白朔死死盯着台上的吉他手。

Remedy一人一职,脸带点婴儿肥的吉他手只需专注于手边的深蓝,身体微微晃动,分毫不为歌曲本身的情绪所染,沉稳到不近人情。

主唱更是有个让人嫉妒的好嗓子,唱“人随落叶死,力竭不抬头,我是偏要远航的女儿”

,将力度和迷幻中和得恰到好处。

既是主唱又是吉他手的坏处就是,白朔得一下子嫉妒两个人。

但凡对音乐有点追求,都不会无动于衷。

比起发条人生版的怅惘,用旋律描绘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好像能从中捕捉到土腥味,这个版本有股收着的狠劲,具象化了所有的钢筋混凝土、日落霓虹灯,情感朝上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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