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对方的人出去打了几个电话,借来400万跟我继续赌。
这时谁也拉不住杀红眼的赌徒。
最终,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赢走了对方所有的赌资。
从最初的50万变成了600万。
我一夜成名,带走600万。
这一夜,直接奠定了我“赌王”
的位置。
只不过赌王也有失手的时候,有一次我的藏牌不小心掉了一张,我赶紧一脚踩上去,把牌黏到鞋底下,对在场的人说:“牌少了一张,这里面有鬼”
。
趁大家慌乱之中,我趁机溜走了。
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身价千万,我老婆劝我说,赌博赢来的钱是“不义之财,你见好就收吧”
!
我那时年少气盛,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我的钱越赢越多,我的仇家也越来越多。
当年赌场里流行“杀猪”
。
简单来说就是找“枪手”
。
枪手就是假装自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然后引诱真正的小白上钩。
前几局一直输给对方,让对方尝到甜头,等到最后,让对方因高兴的失去理智,还想赢更大的。
这时候,枪手一招老千出手,直接将对方的“猪”
杀掉。
最后这一把,足以让对方家破人亡。
牌局结束后,枪手拿着对方所有身家,然后和雇主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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