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4章(第2页)

那一双无畏的眼睛啊,是源于自小生长的环境吧。

纯粹,锐利,明亮,完全天然雕刻的水晶。

从来不沉湎在没有意义的情感,所以哪怕杀人,也可以毫无愧疚,永远只是一心一意追求的所要的最高境界。

灌木丛中的振动着长长的翅膀四下徘徊,秋天即将来临了,可季节的色彩还没有在树叶上呈现出来,菊花也只开了小小的楚楚可怜的花蕾。

黄昏的时候,风多少有点清冷的意味,侍女们早早穿上了夹袄。

“来梦,你这里的枫树又快红了。

庭前的红叶是最先知晓秋的气息的,原本青玉一样的颜色已经变得模糊了,朦胧中似乎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凄绝正在蔓延出来。

小小的桌几正对着庭院,天草征一郎有些感叹地把扇子放在桌面上。

“义父……”

少年放下正在擦拭的葵纹御前,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向天草,“希望骑射比赛时我的行为不会给您带来麻烦。”

“放心吧,二皇子可比太子聪明多了,不会为了这样一点小事,就拒绝和我们联姻。

不过,我现在真的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好好教你仕途的险恶。”

“……“

“你真的很喜欢朝苍留衣?“

“……和他在一起,会让人觉得很舒服,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样,我想,我愿意去相信他。

很不赞同地眯细了眼睛,“真的是单纯年少轻狂。

枫树下面开着小小的雏菊,宁静地伫立在天色将暗的紫红色霞光中,模糊开来的身影看起来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温柔气息。

“义父。

“少年的声音好像被感动似的变得温柔,优美的声线直直传达到人的心中。

“您现在还很喜欢我的母亲?“

愣了一愣,眼角的皱纹细细飞扬,苦笑开来,“也许吧。

这样美丽的黄昏是适合想起美丽的恋情的,一阵似曾相识的味道飘散而来,像花一样温柔的香味……

征一郎——

在黄昏的霞光中呼唤自己的少女,那么美丽,那么清澈,有一双像秋水一样晶亮的眼睛。

曾经那么喜欢过的女子,竟然爱上了隐姓埋名偷偷来到平安京的让叶国主的弟弟,然后不顾己身的婚约携手私奔而去。

不是没有怨恨的,可救起那个孩子,望进他睁开的眼睛时,才知道自己一直爱着,或是永远爱着这明亮的眼神吧。

“义父,不用担心。

“……“

“我会活下去的,当初在那样的山洞中我都没有放弃过。

“来梦的瞳孔闪烁着强烈而坚强的光彩,比黄昏的云霞还要美丽,“我要变得比父亲更强,然后用手中这把刀向那个男人挑战。”

就是这种眼神,太纯粹,太干净,总使得自己无法狠下心让仕途的腐臭去玷污它。

“傻孩子。

“天草征一郎伸出手,揉了揉来梦的头,他的侧面清整得有一些异常,或多或少,总有那样几分纵容的感觉。

来梦微微抬起脸,清亮如水的眼睛闪了闪,纯澈的,没有一点杂质,是真正孩子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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