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做傻白甜的梦,至于那个浪子谁爱终结谁终结吧。
第二天一早,我一样样打包装箱,细心分类,还在箱子上贴上卡通贴识别箱内容物。
我拧了瓶水,喝了一口,见王端之搬完这些,腊月天的满头大汗,赶紧找纸替他擦,左右在空房间扫视,再没矿泉水了,不好意思地说,“你要不嫌弃......”
他本能地摆手手自己不渴,见我递到半空不上不下,憨厚一笑,“那我不对嘴。”
我托着下巴,这才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呢,我就敢支人给我搬家了。
在酒吧开拓的第二性格未免也太彻底了,我几乎成了一个自来熟。
拜托人帮忙的同时也找到由头请他吃饭,增进了解,他开着他的本田带我到了一家本帮菜馆。
听他说,这里的菜便宜好味。
富有生活气息的男人便是如此,接地气,我看着档次骤降的车内饰,竟没什么落差感,还想,这就是我该过的生活。
我倒不是多喜欢王端之,只是在酒吧多看了几眼,生了点兴趣,人是越交流越擅交流的,韩彻的泡妞嘴炮技术绝非一蹴而就,我怕这阵不出去玩便会失了功力,随时练习。
他不幽默,话不多,有的只是阅历与沉着。
整个场子全靠我热,我倒也不累,叽叽呱呱说个不停,说起我在m市不认路走丢、租房和中介小哥看楼时刻防狼的各种糗事,他被我的描述逗得直乐。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作多情,我有一瞬间觉得他看向我的眼神像是要娶我。
回家路上我直摇头,天哪,是不是每个玩弄感情的人都会很自恋?
后来上豆瓣无意中看到一句粗鄙的总结,男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性能力,二是前女友对自己的感情,女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外貌,二则是异性对自己的感觉。
好吧,我承认,这句话不一定准,听起来像老年朋友圈咋呼人的那种标题党,但不巧,完美印证在了在下身上。
虽然这头与王端之交流状态良好上升,但年关的临近也意味着一段异地,肢体进度条中止加载。
韩彻说好要送我去机场,我答应了却忘了告诉他我搬家了。
下午三点的飞机,他十点便出发来接我,说要补我一顿简餐,我这会才想到:【我搬家了!
你开到景城花园南门口。
】
他过了一会才回复:【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上周。
】
韩彻来得很快,主要是我这次的小区离新城区比较近。
简单梳妆后,我站在南门口等他。
这次因为搬家,行李都打包寄回老家了,只有一个简装背包,无比轻快。
我一开车门,m5的《sugar》流溢出来,我笑说:“你还挺嗨嘛。”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开车听歌。
他没看我,只是调低了音量,淡淡问:“他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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