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经那个叫“明漪”
的男人一番解释,荀非雨才得知自己误打误撞吞了颗妖丹,生扛十几道天雷未死,居然顺利变成了人形。
他挑起一侧眉,凑近铜镜看了眼自己现在的样子:狗毛一样的银灰短发搭在眉毛上,身上的毛好像都是这种颜色。
眼睛也没什么变化,老样子三白眼,不过珠子变成了湛蓝色。
相较于以前,变回人之后的五官戾气却少了几分。
荀非雨咧出一嘴犬牙,轻轻压住嘴唇,两点血珠便从嘴角滑下来。
要说像,肯定是像的,但绝不会有人把现在这副模样和从前那个荀非雨联系在一起。
想到这里,荀非雨一把勾下架子上的衣服,烦躁地走到堂屋。
虽然不想承认,但就如宗鸣所说,太久没说话,他连怎么发声都觉得陌生。
明明是个“憨”
字,发到嘴边怎么就差点变成“汪”
了?虽然荀非雨特别想用流畅的四川话把宗鸣的祖宗十八代全问候一遍,但显然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
荀非雨低头看了一眼被爪子勾烂的衣服,面部肌肉抽了抽,推开隔断屏风走了进去。
八仙桌摆在堂屋匾额之下,宗鸣不顾禁烟标志点了根烟,明漪正笑着用剪子剪纸人。
“过来过来,”
见荀非雨走到桌前,明漪放下银剪,又将桌上的砂糖橘向荀非雨推了推,“吃这个,听宗鸣说你叫荀非雨啊?”
“冲你不叫他宗先生……这橘子我吃了。”
荀非雨一指甲尖扎进其中一个砂糖橘,举起晃了晃,突然一巴掌将其拍在桌上,“不好意思,想剥皮来着,拍碎了。”
新鲜橘子饱满的汁水溅了一桌,两滴洒在宗鸣的脸上。
荀非雨翘着二郎腿坐在条凳上,张嘴叼住纸人递来的烟抽了一口:“哪个能给老子解释一下这手?留着怕是以后都没得办法解手哦。”
明漪先一步开口:“你不如说说为什么见宗鸣就打?”
“他那态度叫大阴天想晒太阳,”
荀非雨冲皱眉的宗鸣笑出一排牙,“找日。”
“……”
“咳,咳咳……哈哈哈!”
明漪笑得挤了两滴眼泪,他揩掉脸上的水,“你应该是妖监会第一个敢骂宗鸣的人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