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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人证,是随着长子外放多年的余阁老。
余阁老德高望重,本不用向包大人下跪,包拯正欲赐座,余阁老却突然跪下,重重向包大人磕了一个头:“包大人,老夫有罪!”
“你有何罪?”
包大人问道。
“第一罪,教女无方,嫣然背夫偷汉,珠胎暗结,伤风败俗,有违妇道。”
短短几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余阁老一辈子清正廉洁,名声在外,但一旦承认家族出了个背夫偷汉的孙女,就是全家蒙羞的天大丑事。
不仅余家要被戳脊梁骨,顾侯也要被人说三道四。
但是,余阁老不得不承认。
按明兰原来的意思,既要洗清谋杀二子的冤屈,又不能承认余嫣红背夫偷汉。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朱曼娘主动承认她心怀恨意,蓄意诬告,杀了人还要污蔑前妻。
但余阁老却认为不妥,因为牵扯的人证太多,一个谎言需要几百个谎言来圆。
而包大人洞若观火,明察秋毫,一旦被他发现蛛丝马迹,恐怕前功尽弃,毒杀二子之事就更难说清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承认事实,顾侯最多是包庇失职之罪,不会重判,而余家的女儿犯的罪,自然要余家来承担。
余阁老在朝中深耕多年,深知弃卒保车之道,余家子孙并不出挑,少不得求顾侯庇佑,只要顾侯不倒,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可一旦顾侯倒了,余家在朝中就再无这么大的依靠了。
“第二罪,是包庇嫌犯,致使嫌犯逍遥法外,害死人命。
余嫣红背夫偷汉乃天大的丑事,一旦传扬出去,余家上上下下如何做人,因此我央求顾侯不要闹大,不要将那犯妇送官,顾侯不计前嫌,一时心软,答应了老夫的请求。
这才酿出了后来的祸事,求大人降罪。”
“第三罪,是治家不严,令弃妇余方氏犯下杀人污蔑之罪。”
余阁老把当年余方氏受小秦氏诓骗上侯府闹事,被余家休弃,恼羞成怒报复小秦氏和顾侯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了一遍。
并一再陈情顾侯绝不会做出毒害幼子之事,皆是余方氏心怀怨恨蓄意污蔑。
随即,当年的仆从平贵和余家的侄女龚红绡也上堂作证,证明余阁老所言句句属实。
“第四罪,是勾结朝廷命官,销毁口供,篡改卷宗。
当年我早知道余方氏的口供,但我怕嫣红背夫偷汉一事传出去丢人,更怕顾侯知道那余方氏诬告,迁怒余家,因此找到了当时主审此案的燕诚,又怕燕诚不肯相助,便假托了顾侯的名义行事。
顾侯对此事一无所知。”
眼看余阁老把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了,顾廷烨和盛明兰愈发感动,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善待余家子孙。
随后,燕诚上堂,所言与余阁老分毫不差:当年他并未直接见到顾廷烨,是余阁老来找他,并说这是顾侯的意思。
最后一个证人,是曼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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