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陆学霸的话说,这叫“练练手”
。
“你呢,”
陆呈奚问,“还没决定考哪所大学?”
姜沅就笑:“我那成绩你又不是不知道,等你去港城大学,我就去你学校门口支个摊子卖肠粉。”
他那时真是这么想的,他不是个读书的料,中考已经是超常发挥了,高三两年多下来,他有几斤几两他自己很清楚,参加了高考最多也就是考个吊车尾的大学,混个毫无竞争力的本科,还不如去学个手艺,至少在做饭上他还遗传了点儿姜爸爸的手艺,说不定以后也能在港城开个小馆子,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传承了。
他自己不着急,陆呈奚却不准他摆烂,两人不在一个班,陆呈奚高二也没闲功夫管他的成绩,现在保送了压力骤减,竟然开始抓起姜沅的功课来。
“你就不想和我上一个大学吗,”
陆呈奚云淡风轻地说,“我还挺想的。”
——五个字,让咸鱼为我发奋读书。
陆呈奚做事从来都目的明确,他把姜沅近期所有考试的成绩汇总,指出短板与长处,姜沅的物化生成绩差得很平均,陆呈奚就压着他拔高英语和数学,把总分先稳住,再抓能拉分的科目。
“刚讲完的公式,变一下就看不出来了?”
“姜沅,你自己看看你写的是什么?”
“看我干嘛,看题。”
那段时间里姜沅听的最多就是这几句话,弄得他每天在陆呈奚旁边都跟小鸵鸟似的,恨不得刨个坑把脑袋插里面,但是怕归怕,他还是每天准点在教室门口等陆呈奚。
连秦舒都忍不住说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高三晚自习比高一高二多一节,学校对考生自然更照顾,不仅额外开放自习室,还每天晚上给高三学生开小食堂,从炖盅到炸鸡腿,从牛杂到小炒,各种宵夜应有尽有,陆呈奚每天晚上给姜沅讲完题,就带着他的小尾巴去吃宵夜。
有一天晚上,姜沅正坐在花坛边上啃鸡腿,忽然看到几个人簇拥着一个女孩儿走了过来,那个女孩儿他认得,是和陆呈奚同班的,秦舒说过她是班花。
班花不愧是班花,大晚上的穿着校服也好看,姜沅傻愣愣地看着她走到陆呈奚面前,小声说:“陆呈奚,你能过来一下吗,我有话想和你说。”
陆呈奚瞥了姜沅一眼,把手里的牛杂碗往他怀里一塞,站起身和班花走到了没人的地方。
和班花一起来的几个女生激动地窃窃私语,那声音姜沅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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