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好。
躯壳千斤重,再也操控不了了。
这一身背了太多的血债,他在昏聩里看见周围冒出无数的黑影,等着吞噬他,找他寻仇。
别人的人生苦短,到他这里是负重前行,认真说,他从未真正感受到活着的乐趣。
他曾经路过满是残垣的老宅,夕日的家道兴隆,早就散入了远山远水。
他驻足看了会儿就离开了,现在想想,当初应该和父亲一道去死,何必贪生,多受二十年的苦。
阿傍见他要合眼,发了疯一样摇撼他,“大哥,你不能死,你还要去找那个卖酒的姑娘!”
他轻轻扯个笑,那笑看上去像唇角的抽搐。
阿傍的喊声里带上了哭腔,“那姑娘有雪白的手臂,又细又长的腿,小山一样的奶子……”
大腿和奶子,其实他都不稀罕。
杀手也有重情的,他带着兄弟们冲出了金缕城,对得起楼主了,然后他要走自己的路,去找那个凿穿他心房的姑娘。
明王就那样死了,死在了空空的直道上。
他们这些人见惯了生死,猎物的身首分离,同伴的尸骨无存,都不是多新鲜的事。
然而在这种全员突围的情况下,损失了一个人,就缺了好大一角。
众人肃立着,哀致地望着阿傍怀里的人,一向意气风发的青年渐渐冷却,面孔也变得冷漠了。
环顾左右,直道两旁是无尽的水泽,连安葬他的地方都没有。
把他抛在半道上吗?天气这么热,让他在烈日下腐烂发臭么?大家都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
胡不言站了出来,“把明王交给我吧!
金缕城的城墙边有土,我去刨个坑把他埋了,将来攻下了众帝之台再来给他迁坟。
你们继续往前走,不要耽搁。”
目前这是最好的办法了,胡不言化出原形,魑魅和魍魉把他抬上狐背,三大护法都向狐狸拱手:“明王就拜托胡兄了,请妥善安葬他。”
得到他们一句“胡兄”
真不容易,换做平时,胡不言又会大肆吹嘘一番,但今天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可高兴的。
他混迹在他们中间,虽然吵吵闹闹比吃饭还要寻常,但血肉之躯总会有感情。
那群护法先不论人品性格,至少个个赏心悦目,他喜欢漂亮人儿,所以并不真的讨厌他们。
现在老大没了,死得那么悲壮干脆……胡不言吸了吸鼻子,背起他重新折回金缕城。
城墙下的夯土很硬,他的前爪扒出了血也没有停下。
他一般很少全心全意干一件事,以前在九州时,但凡有一点让他感觉吃亏,他二话不说就走人。
没想到走了一趟红尘,微小脆弱的人教会了他何为大义和坚持,他自觉妖性得到了升华,即便不能脱胎换骨,他也要做一只讲义气的狐狸。
掩埋了明王,他从城墙上摘了一盏灯笼下来,放在他坟前,“拿上灯,照着点脚下,下去的路有点黑,别摔了。”
他从怀里摸出两张银票来,伸进灯笼里点着了,边烧边道,“这是我全部的家当,省吃俭用好几十年才攒下的,本想拿来迎娶苏画,现在全给你吧!
到了陌生地方,打架不合适,拿这个钱打点打点,来世托生个好人家,别再当杀手了。”
说到最后,说出满心悲凉,又略站了会儿,才转身追赶他们去了。
***
木象城里正兴建楼台,崖儿站在一处庙塔上俯视,街道上行人往来,临水的码头上停着巨大的船舶,船上装满合抱粗的木料,要运送到工地,每次往返需百余人推拉。
木象城是唯一有水路连通外邦的城池,因此商业要比其他四城发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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