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触到陆地,便迅速席地而坐,把瓶子放到面前,伸出两手闭上眼睛,然后全神贯注释放出威压……
睁开眼睛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帖撒利亚,奥林匹斯山之巅——永垂不朽的神之领域。
地上的人类曾经编写诗歌讴歌它:我来自阳光照耀的灿烂之境,金色的花园似红火,北风在那里睡得安安静静,从不吹它们的法螺。
那里没有风吹雨洒雪凌,只有宁静的空阔,乾坤朗朗,白日照临,那里所有神界居民都永远其乐无穷……(前一句选自穆尔的《一个北国人之歌》,后一句选自弥尔顿的《科玛斯》)
“哈迪斯——”
一只小手从后方拉住他,夏黄泉回头,不由得瞠大了眼。
那是……孩童时代的波塞冬。
小小的波塞冬眨巴眨巴眼睛,似乎也很吃惊,“你长大了……”
言语中充满了超出年龄的老成。
冥王说:“即使是神也会成长。”
转瞬间,老成不见了。
“长大了有什么好,”
小波塞冬瘪瘪嘴,湿漉漉的大眼睛写满了排斥之情。
“大家快快乐乐的生活不好吗?长大以后只会互相攻击互相争斗,我不喜欢。”
“所以你一个人待在这里?”
哈迪斯失笑连连,蹲下身,双眼与他的持平。
“雅典娜的封印已经失去作用,你可以出去了。”
“这里很好。”
小波塞冬耸耸肩无所谓地说:“反正他不要我了。”
“谁不要你?”
小波塞冬孩子气地跺脚,忿忿道,“他又凶又坏,杀了好多人,他觉得我的存在既碍事还碍眼,甚至喜欢扯后腿,正好,我也不喜欢他,我才不要回去!”
冥王大吃一惊。
海皇打算割断一切与温情有关的联系吗?在他看来这份情感和记忆太过脆弱?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会持续影响他的判断,所以干脆直接舍弃童年?舍弃“脆弱”
?
思考间,小波塞冬像抱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握住冥王的手,可怜巴巴地说:“哈迪斯,我很想你……这里空荡荡的,谁都不在了,林中仙女和妖精也不见了,大家都走了。”
冥王反握住他的手,温和地说:“你也可以走。”
“我不要我不要。”
小波塞冬畏惧地摇头,“我不要离开帖撒利亚,我不要和别的神祗打打杀杀,我不喜欢争夺信仰权。”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大家都变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