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又在做什麽春梦。
大妖如是想。
他又想,既然梦外暂时不行,梦中是否可以提前洞房?
前世
代景的感觉很奇怪,好像在做梦,又好像不是。
他仿佛从另一个纬度,看到另一个时代的自己。
时间线在两千年前,人与妖混战不休,彼此仇视。
乌乞族隐世而居,血脉天生具有驱邪伏魔之效。
因此皇室恳请乌乞族出山,结束乱局。
当时乌乞族居于来凤山,距离皇城遥遥千里,便是如此,乌乞族人仍享受皇亲贵胄般的待遇,族长终是被打动,大祭司与圣女前往皇城,共同商讨对策。
十几年后,乌乞族人一半战死,一半退隐来凤山。
平静了几年的人间却再次动乱,巫祝预言,大妖降世,国之将乱,生灵涂炭。
此后果真如预言,大妖血洗皇室,连屠十三城!
天下尽归妖魔,血流成河,伏尸百万,人口急速骤减。
乌乞族神子,便是在这血可漂橹的乱世中降生的,他并不是从河里漂来,而是自乌乞族的圣花中诞生,出生时身上隐约有一层七彩霞光,灵气逼人。
圣女希望他福泽后人,因而取名灵泽。
又过了十几年,灵泽逐渐长大,是个俊秀少年郎了。
因自小生活在与世隔绝的乌乞族村落,从没走出过来凤山结界,他与族中其他少年一样性子单纯,对什麽都好奇。
又因为神子的身份,他的朋友并不多,于是养成了喜欢独处的习惯。
閑暇时,他就看书写字,字写得很丑——族中的教书先生年纪太大,眼睛看不清,并不能纠正他的笔法。
久而久之,也就这样了,他自己能看懂就好。
灵泽对草药很感兴趣,主要是他自己身子骨弱,想找找调理的方子——族中的大夫年纪也大了,记不清药名,混开的药方差点要了人命。
在这样一个村子长大,灵泽本着对他人负责、让自己安心,发誓要研究出世上最神奇的药,包治百病。
圣女听完他的理想,说:“你说的药,不就是你自己吗?”
灵泽:“?”
不行的,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人类是不能当药的!
直到有一日,灵泽上山采药,因突降大雨,山路湿滑难走,他随手摘了一片宽大的芭蕉叶,遮在头上打算等雨稍微小些再走。
这时忽而地动山摇,如有无数猛兽自空中突袭,定睛再看,却是什麽都没有。
来凤山被结界笼罩,若是结界破了,必定天有异象。
灵泽看着天上的雨,心有所感,凭着感觉朝一个方向走去。
他总觉得,就算没看见,天上一定是落下什麽东西的。
艰难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忽见前方茂林升起几道浓烟,灵泽见过被雷劈的树,也是这样的。
雷劈木可是上好的辟邪材料,灵泽心中一喜,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大婚在即,新郎却意外身亡。母亲怜惜,她被悄然送去长安避难,却不想邂逅一段混乱悲凉的感情。静水深流,教人爱恨无奈的他至情至性,温柔体贴的他。是不顾礼教的束缚,选择深爱的他还是只求一世荣华,将人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