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孩点头,依然没有什么表情,酷酷的。
这是幻觉,还是刚才听到的孩子的声音是幻觉?蓝宝默然,过了半刻拿了纸笔出来:“会写字吗?”
小孩点头,又摇头。
这是会还是不会?蓝宝把纸笔收起来,东西在他手里凭空消失的时候小孩看着,有好奇的神色,蓝宝又把纸笔拿出来:“叔叔会魔术的。”
怎么像要拐带小孩的坏叔叔。
小孩果然又冷下脸,蓝宝找个凳子坐下来,他忙了两天,真有些累,肌肉酸疼,一刻也不想站着。
“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不害怕吗?我从樟木镇来的,那里有很多人,差不多三千吧,他们管下面那些东西叫丧尸,它们不是人了,喜欢吃人,你应该看见了,它们抓住人就用嘴巴撕咬,不管你怎么哭怎么喊,它们都不会停下来,人的血肉对他们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
蓝宝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这个孩子说这些,可是他觉得不能把这孩子看成普通的孩子,他能感知到自己的存在,就有些诡异。
小孩可能脑子有问题,言行前后矛盾。
希望不是个太难相处的孩子,他想把他带走,到人群聚居的地方去,不再一个人孤零零的。
孤独的滋味不太好。
于是蓝宝问:“你跟我走吗?我带你去樟木镇,那里有许多大人,也有孩子,你可以跟他们做朋友,朋友很好,真的。”
说到朋友,他想起赵诺成,赵诺成是这样跟他的家人自我介绍的:“我是蓝宝的朋友。”
平平无奇,但是他真诚的眼睛和语气让人相信,他所指的朋友,是不计名利,不存别心,最纯粹的那种朋友。
他为了他,可以将生死抛去,将名利抛去,只为能和他在一起。
蓝宝想着,疲累的脸上慢慢有了光彩,这光彩先是从嘴角显露,然后逐渐扩大到眼眸里,那个耀目的笑容,小孩看着,居然觉得停止了跳动的心慢慢有了复苏的迹象。
第26章
小孩的言行经常颠三倒四,蓝宝糊弄他说要给他变个稀奇的魔术,又怕把蓝贝吓着,先进幻境跟她打了个招呼,蓝贝闻言说:“小孩?好吧,我会避开他的,你在外面小心点。”
这个双胞胎弟弟的性格,她比谁都清楚,对小孩子小动物总是硬不起心肠来,吃过的亏也不少,万幸都是些小亏,无伤大雅的,假若他不分对象,是个人就心软,她早骂他个狗血喷头了,绝不留情面。
“那我将他带进来了,放那边,离这远一些,我不希望他看到这里的情形,会把他眼睛蒙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