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话文质彬彬,合着出手这么狠。
人家用拳头,你用武器!
但……舒坦!
秦天紧绷的眉眼稍稍松缓,不再注意宋刚和三当家的战斗,转身加入大胡子商队对落日寨土匪的围杀。
先前他溜三当家到土匪群中的做法,效益很大,本来平衡的人数,此时已经倒向大胡子商队。
且,大胡子商队一部分人在外往里杀,一部分人在里往外杀,完美的里应外合。
原本还能勉强和大胡子商队这些络腮胡大汉缠斗的土匪,现在遭了殃。
本和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打得好好的,你来我往都有伤,谁也拿不下谁,突然旁边就人横插一手,躲闪不及的自己被阴死,眼疾手快的也陷入以一敌二的境地。
秦天再次在战场中游走,成了那偷袭中的一员,没过多久,死在他拳下的土匪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对待这些曾经在寨子里磋磨他之后又追杀他的人,秦天在杀了第一个突破心理障碍后,杀起来就没有丝毫手软过!
只是,杀多了,到底有些反胃。
秦天感觉全身上下都是黏糊糊的不适感,显而易见已经被鲜血染透。
“呼哧呼哧”
的大口喘息着,秦天感觉疲惫到了极点,眼看土匪没剩多少,他也不准备继续杀了。
缩入大胡子商队的人当中,因为乏力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撑着膝盖半弯着腰,眼睛直直看着前面的泥地。
此时天边有细微的光亮起,秦天能清晰的看清泥地的模样,被血浸透的红。
压下一晚上的恶心,仿佛在此时,一同爆发出来。
秦天的面色变得极为难看,眼底浮现复杂神色。
也不知,他为了提前适应而选择的这次杀戮,是对,还是错。
秦天的复杂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将心思按下去。
因为他清楚,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且从一开始,就是落日寨的人找上来的。
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就别无选择。
大胡子商队……也算不得是他拉下水的。
不是他,或许,大胡子商队,全军覆没也没准。
当然,到底自己因为一己之私利用了他们,之后有机会,他秦天,会回报!
思索着这些的秦天不知道,他周身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周边的人都因为这股排外没有靠近他。
而他自己,似乎也陷入自己的世界,有些,难以自拔。
这便是心魔。
魔族,在这个世界无处不在随时都会侵染生灵的心魂,自生灵体内孕育。
一只幼生的心魔,就要破开这具充满希望的躯体而出。
可此时此刻,却没一个人察觉,或者是,魔族的力量保护着新生魔族,但凡有人在孕育心魔,就会被周围人忽视,更别提秦天此时自己本就表现出排外,更是助长了魔族施加的力量,让他哪怕处于战场这样嘈杂危险的环境也醒不过来。
……
杨二郎发觉,他好像有一会儿没见到秦大哥的人了。
他想想自己实力比秦大哥高两境都杀累了,秦大哥肯定更甚,这会儿说不准待在哪个络腮胡多的地方休息。
杨二郎也决定休息,避免浪费大胡子商队的人力,他想在战场寻找秦天,和秦天一起休息,就不用分两批人保护他们两个休息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