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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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站在顾晟的膝盖上,知道那老鼠不敢过来,于是嗷呜嗷呜的回嘴:“若不是我应天劫被劈了,能让你欺负?臭老鼠精!

你等着,等我能变人形了,一定找道士来收了你。

不对,我自己也能收了你!”

“哼,到时候,谁收谁还不一定呢!”

黑毛老鼠哼哼唧唧了几声,看顾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只动物的互动,生怕这人类临时起意,端了他收拾好了的小窝,乖乖退了回去。

小狐狸看老鼠走了,蹦跶地更欢了,一口气爬上顾晟的肩头,刚想继续叫嚣,就被他一巴掌攥到了手里。

“厨房里面呆着去,要来人了。”

顾晟今天得了这么个小玩物解闷,心情不错,把小狐狸扔进厨房,哼着歌儿开始擦桌子扫地,顺手把拖把靠在墙缝边儿上,摆明了警告那老鼠,不要在有人的时候出来。

那老鼠精在这地方呆了五六年,从未见过这么好说话的户主,因此乖乖窝在洞里,就算是客人不小心掉了的牛肉渣,也没见他出来捡过。

锦白是一只天蚀狐,确切的说是有四分之一媚狐族血统的天蚀狐。

所以他长得比一般的狐狸漂亮些,毛皮亮一些,媚术学得快一些。

在他很小很小,还没办法变成人形的时候,他爹娘就说,锦白长大了一定是个妖孽一样祸害众生的狐狸。

所以锦白也一直以为自己以后无论是找一只雄性还是一只雌性,都一定会对自己死心塌地,会被臣服于自己的大尾巴之下。

可是,当有一天,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锦红,那只有四分之一火狐族血统,小名呆毛的笨狐狸,竟然勾搭到了天上一位不得了的上仙以后,一切都变了样子。

确切的说,是整个狐族的审美都不一样了。

大家开始崇尚呆毛那样的气质,说那才是浑然天成的魅惑,才是媚术的最高境界。

就像是锦白最无法理解的善变的人类一样,整个狐族,不对,应该说是整个妖族的审美一下子变了模样。

大家开始喜欢看起来笨笨地,气质空灵,眼神清澈的生物。

就像是近些年人类追求以瘦为美一样,狐族最近兴起的流行趋势是自然美。

这样一来,锦白这种媚术无双的行家反而成了最不受欢迎的类型。

呆毛明明是个连最基本的勾魂术都学不会的废柴!

为什么,一夜之间成了媚术的最高境界呢?

锦白无法理解这样可怕的转变,在经历了父母的冷落(不给他买漂亮衣服了),同学的冷嘲(嘲笑他把尾巴毛梳得太亮了),弟弟的冷漠(其实是被某位上仙带走了),锦白做出了重大决定。

那就是——离家出走!

在这个没人关心他,没有人在乎他,没有人懂得他的美的世界生活,对于锦白来说,是多么生不如死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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