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烬本来不是左撇子,吃饭拿笔抢东西全都优先使用右手。
一岁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陈妈妈认为左右脑应该同时发展,对智力会很有好处,于是命令儿子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不知道这个理论是不是真有过硬的科学依据,反正陈烬被锻炼的跟小超人似的。
写作业一手一枝笔,还能同时写出两种字体。
陈烬五岁时书法获过奖,左右手同书,当时被称为A市中心小学一绝。
陈一慧女士冷哼数声,对此评价不高:“谁不会写字,写的再好看有什么用?”
于是这本事就搁下来了,后来陈烬再也没有下功夫练过,也就是闲来没事写几笔。
陈烬今儿个写隶书,许经泽在桌子旁边软嗒嗒趴着,没了骨头似的。
“很无聊吗?”
陈同学问他。
怎么可能……许经泽抬头笑笑:“没啊,这样挺好。”
陈烬臂骨瘦削,提笔的姿势特别好看。
手指又细又长,指尖玉白玉白的。
许某人估计自己就这么瞧上一个月,也不能腻了。
陈烬停下手,把笔往他面前递递:“要写吗?”
书法嘛,许经泽小时候倒是和陈烬一起学过一阵子,现在搁了好几年没练,估计那两笔也见不了人了:“我?算了吧,我一写字纸都得哭。”
那就不用纸,陈烬笑眯眯把打着石膏的右臂伸过去:“在这写。”
呃……幼稚不幼稚啊……写什么好呢?许某人把笔接过来,琢磨,我总不能写上许经泽到此一游吧?
最后许公子沉吟了半天,决定直抒胸臆,悬笔锋在陈烬胳膊上端端正正写了个字——“忍”
。
有些事,忍啊忍的,就习惯了。
人类是个很容易走极端的物种,不在忍耐中爆发,就在忍耐中灭亡。
贝壳含着粒砂子,忍啊磨啊,最后忍出来颗珍珠,不管是几等品吧,也算是个成就。
可许经泽呢,他把陈烬当宝贝一样揣在心窝里,存着暖着,忍啊忍的,没日没夜,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没有结果。
这人像把火在他心里头烧着,多苦多疼多难受,都没处说,干巴巴烧的他骨头疼。
许经泽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想的透,知道自己求的就是谁都给不了的玩意,最后凄凉收场也怨不了别人,都是自己找的,根本不值得可怜。
所以,各种伤心难过要死要活,都可以省省了。
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好像从现在就能望得见头了,真够没意思的。
现在呢,跟陈烬过一天,就是赚一天。
俗话说,没鱼,虾也好。
吃不着,看看也行。
第二十二章
※
陈家老太太出门之前把屋里收拾的挺干净,冰箱里连根菜毛都没有,兄弟俩宅在屋里风花雪月虽然挺美,但也不能靠喝西北风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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