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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黎凯驰已经跟老妈销假搬回了家,但下班后总会跟母亲那找个借口晚归,三不五时的过来季男这蹭顿饭。
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如果黎凯驰下班后把警服放单位,换了便装走,那就是要去季男那里。
不怕麻烦的换次衣服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怕给季男惹麻烦。
季男住的是房龄快三十年的老小区,跟现在新建的小区不同,那的老街坊们可以说是看着季男长大的,要是看见个警察天天没事就往他屋里跑,总归是影响不好。
“今天这么晚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守在桌子边守着已经微凉的饭菜,季男话一出口,多少就好像带了些微的抱怨。
“难得啊!
我媳妇终于知道想我了!”
黎凯驰四两拨千斤的转了话题,他倒不是有什么想隐瞒季男的,只是觉得跟自己老爹的那些个破事没什么值得说的。
换上橄榄绿的绵拖,黎凯驰甩着鞋上夸张的大绿心过来就把季男给抱住了,照着脸上先啵了一口。
这也不知道是黎凯驰哪天起养成的习惯,不过季男就算已经适应了,那脸还是跟喝了一坛烧刀子一样又红了起来,兴许黎凯驰就是喜欢看他脸红的样子也说不定。
“谁是你媳妇啊……”
到底还是不满意这个称呼,季男盛着饭抗议了一句。
“成成成,你不是我媳妇,我是你媳妇总行了吧?”
黎凯驰管季男叫媳妇真没别的意思,关键是他叫季男的名字时总爱往那不正当的职业上联想,索性叫个媳妇亲切又简单。
季男噗嗤乐了,催着黎凯驰去洗手,自己把扣着菜的盘子都打开。
“对了。”
黎凯驰咽了一口西红柿炖牛腩,又往嘴里巴拉了一口米饭才含糊着开口:“明天别去店里了,陪我去见几个哥们呗!”
“见谁呀?”
季男刚夹起来块苦瓜煎蛋,没听清黎凯驰那含糊的发音,举着筷子又问了一遍。
“我几个大学的哥们。”
黎凯驰咽了嘴里的饭:“明天我一个哥们儿子过满月,说好了我们当初一个宿舍的哥们都去的,你陪我一起吧!”
由于初期季男是需要特殊照顾的病患,黎凯驰迁就呵护的久了,他在季男心目中的分量渐渐重要起来的同时,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反倒慢慢的低了下去,以前霸道的口气逐渐向商量的口吻和平演变中。
“你们老同学聚会,我跟着掺和什么啊?”
季男把苦瓜煎蛋放到嘴里细细的嚼起来。
“说好都让带家属的,你不是我媳妇么?”
“他们知道你是……”
季男很惊奇黎凯驰的高调。
“知道啊,我第一个男朋友就是我们一个宿舍的。”
当时由于性别的优势,他们两个在宿舍里每晚挤一张床上,羡慕死陶阳他们这帮不能把女朋友带进男寝室的家伙们了。
“哦……”
季男这个哦拖着长音:“那你明天也能见到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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