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惊呼一声,想把手放回去已经来不及了。
以为自己会一屁股摔倒在地上,没想到言亦琛反应那么快,在她惊呼的时候就已经伸出手,将她稳稳地托住。
大手的温热通过大腿一路蔓延至全身,那是小小的火苗,而她体内的血液是汽油,只消一星半点,便直接将她的血液点燃沸腾。
余笙的脸在发烫,稳定下来后手死死的勾着言亦琛的脖子,双脚也夹紧,怕自己会摔下去。
她看不到言亦琛的表情,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在嫌弃她。
言亦琛就这么抱着她去了直播间。
直播间已经被言亦琛划分出去了,房间的另一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张床和书桌。
被子被整整齐齐地叠成豆腐块放在枕头下面,旁边还有一本书,书名是英文的,余笙不认识那些个英文。
书桌上也有几本书以及一台笔记本电脑,左边角落上放了个粉红色小猪的笔筒,用过的马克笔放在笔筒里面,小猪恰好对着余笙。
看着咧嘴笑的欢的小猪,余笙莫名窘迫,总觉得是在嘲笑自己。
言亦琛走到床边,弯腰,把余笙放在床上,还不忘继续调侃她:“余笙,你今年几岁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幼稚?”
床垫很软,余笙屁股一用力,坐着弹了几下,摆出高冷的表情:“你好意思说我?”
指了指旁边的小猪笔筒:“一个大男生,居然用这么幼稚的笔筒,也不怕被别人笑话。”
“恩,这个笔筒是很幼稚。”
言亦琛坐在书桌面前的椅子上,十分同意余笙的说法。
一边说还一边拿起笔筒,像是在仔细欣赏一样。
但当笔筒的底部面向余笙的时候,余笙得意的表情就僵住了。
笔筒的底部是白色的,白色背景写出来的东西特别显眼。
虽然只有一小会,余笙还是清楚的看到上面写的字。
“你是猪。”
落款余笙。
五个字,歪歪扭扭,丑到不忍直视。
余笙捂住眼睛,不敢相信这是她送给言亦琛的。
可那辣眼睛的字体的确出自她的手笔,而且一看就是小学的时候送的。
小学六年级之前她写的字很难看,初中时被言亦琛嫌弃后她才买了字帖狂练,否则现在也写不出娟秀端整的小字体。
“你为什么还留着它。”
黑历史什么的,余笙觉得很无力。
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脑袋里装了海水还是泡泡,怎么会给言亦琛送这种东西。
言亦琛把笔筒放回原位:“不只这个啊,但凡是你送的东西我都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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