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敦,带她回府。”
阿克敦看看怀里的女子,再看看唯一的那匹马,想了下说道:“爷,要不奴才去雇辆车来。”
博哲点点头,摆手让他去。
阿克敦将夏子语靠在墙上坐着,又将马牵到路边,这才小跑出巷子去找马车。
博哲扶着腰,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疼是疼,不过内务府有熟人,没真个下重手,看着皮开肉绽的,也就是皮肉伤,里头的筋骨一点没动。
他又看了看夏子语,儿时的记忆也一点一点在脑海中浮现。
正文47、穷在闹市无人问
孩提时的博哲,是最桀骜不驯的顽童,无论是雅尔江阿,还是郭佳氏,都对他毫无办法。
他小小年纪便已经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一个月里头大约有二十八天是在外头乱跑的,剩余的两三天也不过是先生面前装个读书的样子,好避免被雅尔江阿狠揍罢了。
那时候,他最要好的伙伴,并不是家里的兄弟姐妹,也不是其他宗室或王公大臣的同龄孩子,而是一个商人之女,夏子语。
夏家是商贾之家,在京城有好几处生意,酒楼、粮店、医馆均有涉足,酒楼、粮店是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医馆更多的是为了博一个善名。
博哲第一次遇见夏子语,是她正好被几个乞丐孩子围堵在死巷子里打劫,那会儿他自觉济危扶困是大丈夫大英雄所为,二话不说便冲上去。
几个乞丐也不过是同龄的孩童,又比不得他吃穿不愁、身强体壮,所以都被他狠揍了一顿。
夏子语感谢他的恩情,带他去自家的酒楼玩耍。
她虽是平民商贾之女,却家教良好,其父大约也有指望这个女儿博富贵的念头,从小便对她悉心培养。
以至于夏子语小小年纪,琴棋书画竟然均已粗通,而且还学习了满文,比起一般的女孩子便多了一分气质。
而博哲对这样钟灵毓秀,又具有不同于满族女子的细腻清雅的夏子语,便生出了特别的好感。
从此以后,他每次出门都会来找夏子语玩耍,在京城晃荡的日子里,夏子语成为了他的小尾巴,他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所谓的青梅竹马,就是他们两人当时的真实写照。
然而,这种快要超越男女的亲密友谊,却只维持了两年,简亲王府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件大事,不仅让简亲王雅尔江阿深受打击,嫡福晋郭佳氏也因此而悲痛过度。
她本来在生产博哲的时候就元气大伤,因这桩悲痛,身体便彻底垮了下来,从此开始缠绵病榻。
而博哲,也在这个巨大的变故中,一夜之间长大懂事,竟然改掉了所有顽劣的坏习性,学文习武,修身养性,跟在雅尔江阿身后,开始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八字子弟。
而且他也很少再出府胡闹,很多时候都在王府里陪着病弱的母亲尽孝。
于是,夏子语跟他的关系自然便渐渐疏远起来。
虽然博哲在此后的年月中,偶尔也会再去看望这个最好的朋友,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的生活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差距,他们的人生轨迹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交集自然便越来越少。
尤其到了博哲成年,夏子语也及笄后,两人便彻底断了来往。
若是细算起来,他们大约有四年没见面了。
今日若不是博哲眼力好、记性好,还真有可能跟这个青梅竹马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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