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现实是,她常吃到一半就得去救场,忙到四脚朝天。
最绝的一次,她出科考试时找病例,找到一个病人走一个。
病例没写好,人全没了-堪称“活阎王”
。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愿和她一起值夜班,还给她取了个别名“闹闹”
。
闹闹年幼无知时,曾对陆安屿动过小心思。
她当时大大方方示好,从没藏着掖着。
用她的话来说: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谁又能保证一辈子不会喜欢上别人呢?
喜欢就喜欢了,没什么大不了,也不怕人知道。
她这人善变,说不定哪天睡了个好觉,睁开眼又不喜欢了。
当时小伙伴群里不少人都鼓励她:陆安屿条件不错,为什么不努力追一追?孤男寡女身处同个屋檐下,朝夕相处,难保不会日久生情。
哪怕她不大张旗鼓地追,至少得试探拉扯,暧昧暧昧。
闹闹听闻忙摆手拒绝:成年人谁都不傻,更不会迟钝到察觉不出别人的喜欢。
陆安屿从来没有接受过她的好意,连她买的甜豆浆都要和别人对半分才肯喝...大概率对她没意思。
闹闹人如其名,足够张扬,也足够想得开。
她那会「暗恋」陆安屿小半年,终于琢磨出点滋味:他大概心里住了个姑娘吧,不出意外的话,那姑娘也爱吃桂花年糕。
想明白这点,她顿时不较劲了-这个不行,就换个人喜欢,比如她现在喜欢的安哥。
“喂,问你个事。”
闹闹侧身坐着,踢了踢陆安屿的座椅。
陆安屿轻掀眼皮,漫不经心地问:“什么?”
“你吃东西不会腻吗?十年如一日吃同样的东西...不腻?”
“你在说什么?我十年如一日吃什么了?”
陆安屿眼神闪过一丝诧异,不懂为什么话题无端从「病例」跳到了「口味」。
“只是比喻。”
闹闹口味多变,喜欢去新店尝鲜,哪怕去老店也会一直挑战不同菜品。
“哦,差不多吧。”
陆安屿没留意过这些生活习惯,只知道尝鲜有风险。
万一吃到不好吃的,能毁了他大半天的心情。
他平时上班就够烦了,不想在吃饭这件事上再受到任何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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