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狩猎者BY:紫凰
(1)
我伏低身子在丛林中穿行。
透过密林洒下的斑驳的阳光,雨后泛着黑油光泽的土地,暗绿的林木,对一个好猎手来说,是绝佳的天然掩体。
可是我咬了咬牙,硬生生咽下胸口的烦躁,因为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我,有着银色的毛发,银色的眼睛。
丛林给予一个猎手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全都不能享有。
树叶间漏下的光线会在我身上折射出白亮的光泽,幽暗的灌木丛反衬出我身影的醒目,黑夜里我的眼睛只会把我的行藏暴露。
真是值得诅咒的颜色。
听说天空中飞翔的一族是以这种颜色为傲,可我们不一样。
他们高高在上,我们低低在下。
银色是只有贵族才能享有的颜色,我,不配。
小心翼翼地,我踏着落叶前行。
我不知父母是谁,自从有意识起,我就独自一个人在这丛林中生活。
周围的环境和存活下去的需要告诉我,我只能充当活在黑暗、血腥和争斗中的狩猎者。
但讽刺的是,我似乎天生不适合担任这个角色。
因为我的颜色。
是不是预见到我肯定会因难以隐蔽自己而死在猛兽爪牙之下,我的父母才有先见之明地抛弃我免得连累他们?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不过有几次,我曾经见过和我外形相似的族群,我想去接近他们,结果无一例外是以他们用敌视、排斥的目光让我自动离开告终。
丛林中的残酷的生存法则要求猎手不需要感情,不需要心灵意义上的伙伴,他们只接受看来有用的人,只接受强者。
很好,我接受教训,我也不会再依附任何人,这世上能相信的只有我自己的力量。
我疾步穿过林径。
又一场雨要到了。
阴云下,划过闪电,我额头上垂下的银丝在电光下闪着雪青的光芒。
我不能再待在这里,要尽快赶到附近唯一一片白桦林里去,抓个猎物。
必须填饱肚子才能捱过接下来的阴雨天。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不好,白桦林边,我遇到了一头犀豹。
说起来它应该是魔族的近亲,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
镶满斑纹的皮毛,尖利的爪牙,额上还有一个天赐的比其他野兽更多的武器——犀牛一样高贵的尖角,再加上疾如闪电的速度,它才是丛林的百兽之王。
我悄悄接近它,它却一昂头,发现了我。
虎视眈眈盯着我来的方向,它的目光由凌厉转为嘲讽:连隐藏自己都办不到的家伙。
它显然是吃饱了,没有再狩猎的打算,而且它不相信这个丛林里还有敢动它的生物存在,总之,它不屑一顾地想离开到旁边一个斜坡下面去。
可是我动了。
我猛扑了上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
aaaaaataroertyaaogiaaantentaaaigsrca00fiesarticeia313168831688sjgabordera0aa...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
从1981年算起,穿越到英国已经十年了。开始以为能利用重生优势先知先觉,三十岁以前实现财务自由。结果十一岁生日当天,脑海里叮的一声万界杂货铺已开启,请店主接受第一个任务。看来,一个全新的未来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