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高大的王福林傲然开口道:“今有佳节奏,事与万为朝。
贺礼金数斗,不及杯中情。”
大堂内众人眼睛瞪大,被这首诗惊艳到,雷鸣般的掌声响彻客栈上空。
客栈老板宣布分数的那一刻,众人沸腾起来,居然足足打到了八十八分的无敌分数!
陆青瑶瞳孔微缩,眉头皱起,这首王福林写的诗,可谓达到了一定的水准,不是前几位纨绔公子哥能比的。
陈轩微微点头,嘴角扬起一抹弧度,这些纨绔的公子哥里,也不乏有一两位真正的读书人啊,刚刚这首王福林写的诗,以一种对比且木有寓意的手法表述,特别是最后一句,将整个主题升华,可谓称得上是一首好诗。
此刻,陆青瑶拳头紧握,又有点担心,刚刚王福林的一首八十八分的好诗,几乎是锁定了全场第一,陈公子该写出怎样一首惊为天人的诗来,才能打败王福林呢?
大堂内众人只见一道高瘦的红衣背影缓步走上大堂中央。
那如同刀刻般的脸部轮廓,一双仿若能摄人心魄的丹凤眸子,精致且立体的五官,嘴角扬起的潇洒弧度,仿若一切都是那么的浑然天成,此等风流人物,只应天上有!
“啊,啊,这是哪里来的俊俏公子哥,未免也太帅了吧!”
“小翠,快看快看,客栈里来了个男神仙哩!”
“刘姐姐,我要叛变啦,刚刚我的意中人是柳公子,现在我要改为这位红衣公子啦!”
大堂内人群里传来莺莺燕燕的议论声。
坐在东侧的白公子见自己的风头被场上的红衣公子哥抢去,眉头紧锁,面色铁青,拳头紧握,厉声开口道:“哪来的红衣小子,这次的活动,上来吟诗的都是读书人,都是世家公子哥,就你这穷酸样,你懂什么是诗吗?哈哈哈哈!”
陆青瑶眉头皱起,正欲起身替陈轩理论,站在大堂中央的陈轩摆了摆手,示意陆青瑶不要轻举妄动,安静看戏就行。
陈轩看都没看口吐挑衅之言的白公子,只是用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口道:“鄙人陈轩,读书十多载,胸中点墨,今日希望能一并用出。
鄙人对诗词略通一二,学艺不精,还请大家海涵。”
陈轩的脸色变得正经,心中涌现出的灵感迸发:“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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