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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了他。
那一次,那一夜。
唯一的一次,唯一的一夜。
三天后,老侯爵辞世。
半月后,我结婚了。
新娘叫简兰,是养父表妹的女儿,很好的一个女子,好得让我愧疚。
同时,我的养父退休,我继承他成为兰兹亚家的管家。
一年后,我的长子出生了,叫卓尔。
约翰特地跑去医院探望,微笑的眼里含着绝望,彻底的绝望。
再然后,我的次子出生,叫卓然。
之后的第二个月,约翰的儿子出生,叫莱姆。
我知道,那是我的名字。
是我们还是懵懂少年时,约翰给我起的英文名字,尽管,我从来没有使用过。
我想,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回报约翰的,就是守在兰兹亚家,默默的守在他身旁,让他感受到我的存在,不会远去。
想想,我挺自私。
既不肯,不敢接受他,却还不愿,不舍远离他。
留在他身旁,折磨他的心,也折磨着我自己。
“卓越,接受卓尔和莱姆吧!
除非,你想让他们和我一样不幸,让莱姆和我一样不幸。”
“约翰,没人让你不幸,你早就该死心。”
“没有比让我对你死心更令我感到不幸。”
他笑着,曾经青春飞扬的脸上,不知何时多出那么多皱纹,却依然美丽。
“我不想再过问他们的事,你也别再来找我,我已经离开兰兹亚家。”
“好啊,只要我死掉,就不会再来。”
“你何苦。
你老了,我也老了,别再纠缠了。”
“如果连看看你的权利都被剥夺,我活着还有什么乐趣?我已经习惯你的陪伴,你知道习惯有多么可怕。”
是啊,习惯超乎寻常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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