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贸然有点窘,尿壶藏到身后去,又倒退几步保持着距离,满目期待的望向程白:“二爷,二爷你还记得我吗?”
程白立在原地,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他也长高了,骨架同眉眼一样俊秀挺拔,那种经得起推敲的美丽也并没有消逝。
他依旧美得跟天仙一样,无关性别不分男女,仿佛一张画一支歌,是可以迷人也可以醉人的。
程白皱皱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才说:“小李。”
和小时候清亮稚嫩的声音不同,他的嗓子有点沙,却像羽毛扎在皮肤上,刺刺的尖尖的,让人阵阵发痒。
李贸然赶紧点头:“嗳!
二爷,二爷是我!
是我!
就是当初被你拿螃蟹夹出来的那个。”
他竭力的使自己在对方的回忆里丰满起来。
可程白似乎对他的努力争取并无兴趣,轻描淡写的一点头,便径自的继续往病房里去。
剩下李贸然一个人呆在原地,懊悔不已的直咂嘴。
要早知道会这样,他就该换身新衣服过来,尿壶也不要拿了,直接叫那个新来的小副官去拿不就好了?
程白一定是嫌弃他了,比小时候更加嫌弃,不然怎么会连话都不要多讲了?
无比沮丧的走进厕所,他在水龙头哗啦啦的声音里一句接一句的拼起自我安慰的理由。
程将军受了伤,程白是儿子,还有什么比儿子看老子更加重要的事情么?
没有。
你李贸然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男佣,程白是少爷,还有少爷倒贴着来跟佣人亲热的道理么?
没有。
翻过来复过去的刷尿壶,李贸然忽然清醒了,忽然羞愧了,当初是他说的要当兵才不肯跟着人家走的,现在呢?
人家学成归来,自己又混出个什么名堂来了?
他总希望自己体面,现在体面么,即便是他今天穿了身好衣服,手里抱着夜明珠,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个体面人。
将军叫他回来刷浴缸,他就回来刷了三年浴缸,糊里糊涂的当了几年大头兵,却没弄清楚当兵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白穿着衣服白拿着饷,这哪儿是帮人刷刷浴缸就能抵偿的?
想到这儿,他懊悔死了,悔得一双拳头越攥越紧,最后堵到眼窝里,闷声不响的流了两行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李贸然对程白的记忆出现了一段空白,其实在这之前的六年也是空白,只是李贸然依着自己的喜好在这段空缺里造出了一个程家二爷——漂亮的,任性的,甚至舍得狠下心对他忽冷忽热。
——这是他熟识并且喜爱的程白,在他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与之后距离感强烈的青年天差地别。
究竟哪个才是真的?
很多年之后,他也曾认真的思考过这个问题,事实上,留洋的六年是一道分界线。
这么长的时间,不要说人,就是一棵树一粒石头,经了风霜的打磨也都该变,更何况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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