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农工商,我朝贱商,这是俗世分的高低贵贱。
我爹爹做人从无一处茍且,他心地慈仁,我做我爹的女儿,并不觉得丢脸。
只不过我爹做人的好处,我是半点都没学到。
我真的很讨厌、很讨厌那个孙淩月,我是李照的发妻,皇后的位置本该是我的,孙淩月凭什麽穿我的翟衣、戴我的凤冠!
那些都是我的!
我现在嫉妒的样子是不是很丑陋?
我烦恼李照的那些女人容貌胜我,才情胜我。
但我最怕的,是那个孙淩月的性情和德行胜过我,更怕李照他其实也没那麽看重女子的家世,他只是爱孙淩月不爱我罢了。
那个孙淩月或许真是普天下最贤良淑德的女子。
我并没有可以让鬼神为之保佑的德行,皇后德配坤仪,岂是随便人能做的?想来原是我不配,也没什麽好怨的。
承蒙你看得起我,要带我去长安,可我怕是要叫你失望的。”
薛大姐道:“不会的,他以前多半是眼神不好。
等去了长安,我给他治治眼疾,你放心,一切有我,姐姐一定有办法让你宠冠六宫。”
“一个男人而已,有什麽打紧,管他爱谁不爱谁。
你我去长安报仇雪恨,才是头一等大事。”
江芷若这样说,却又灌了自己两杯酒,接着大骂那李照直到后半夜。
……
彘奴知道江芷若对孙淩月很好奇,既然她来不了长安了,彘奴就想替她去看一眼那北朝皇后孙淩月的风采芳容。
彘奴飘进长秋宫的时候,皇后孙淩月正在训太子李彊。
“你父皇五岁就通读《春秋》了,你快七岁了,太傅说你句读都读不通顺,字也写得不如二皇子的好。
你是真想气死我吗?你父皇明天要检查你们的功课,你怎麽办!”
这母子二人都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
孙淩月拘着李彊背书,可她自己也不大通文墨,指点不了儿子什麽,母子二人磕磕绊绊的,半天读不通一篇文章。
孙淩月不耐烦了,拿起戒尺狠狠打了李彊几下,孩子的哭闹声、母亲的责骂声、宫婢的劝说声,乱哄哄交织成一片……
彘奴知道他们家大小姐的学问是很好的。
萧姑娘比大小姐还小四岁,在成都时,大小姐教萧姑娘读书写字弹琵琶,半师半友。
萧珩公子是学富五车的人,他也胜赞过大小姐的学问。
大小姐把萧姑娘教得很好,萧姑娘是州牧府的千金,多有好事者追捧,把大小姐也连带上了,以致后来大小姐在蜀中的名气很大。
若是大小姐养儿子,必不似孙淩月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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