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多病点头,“那又如何?”
李莲花又叹了口气,似乎对方多病冥顽不灵失望得很,“皇帝穿的衣服,材质肯定是最好的,为何熙成和芳玑的皇袍破破烂烂、千疮百孔,头发散乱,骷髅也难看得很?不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长得很美,所以骨骼也特别美的缘故。”
顿了一顿,他慢慢地道:“有一种可能啊……那是因为熙成和芳玑的肉身在这里腐烂,衣服被蛆虫啃食,以致千疮百孔,而她的衣裳没有受到蛆虫骚扰……”
方多病皱眉问:“你想说她美得连虫子都舍不得吃她?那她的肉到哪里去了?”
李莲花看方多病的目光越发失望,“说到这里你还不明白?我想说她很可能一开始就是个骷髅,她早就死了,只不过被摆在那里,衣服和头发是她化为骷髅以后别人给她穿上戴上的。
她既然早就是个骷髅,当然不会有蛆虫吃她,所以她的衣服比熙成和芳玑干净得多,骨头也漂亮得多。”
杨秋岳瞠目结舌,呆了半晌,“这也太荒谬了。”
李莲花指指那具瑶琴,“这琴声难听得很,若是有人弹过,怎会没有调弦?真是爱琴之人绝不会在琴面上写字,所以琴必定不是给熙成的。
何况她头上那发髻是个假发,她若不是个秃子或者尼姑,为何会戴有假发?她原来的头发呢?还有那身衣服——”
他再度拉扯了一下那骷髅的白衣,“这衣服分明是按照这具骷髅的尺寸量身而做,活人再瘦弱纤细,也绝不可能化为骷髅之后,衣服还穿得如此合身。”
方多病毛骨悚然,“你说——熙成皇帝在自己的坟里诈死……还供着……一具女骷髅……他莫非疯了?”
杨秋岳轻轻提起那女骷髅头顶发髻,那乌发果然是以人发盘结,底下勾了个发箍,戴在头上的,也因为是假发,所以绾得很结实,并不散乱。
“她是被握碎颈骨死的。”
方多病细细端详那具骷髅,突然道。
李莲花点了点头,“一个女人死后有人替她裁制衣裳、盘结假发、处理骨骼,居然还被熙成带进了熙陵秘宫之中。
无论她是不是嫔妃,她定是熙成心爱之人。”
方多病和杨秋岳都点了点头,李莲花继续道:“那么她会被谁握碎颈骨而死?谁敢?为何前朝史书从来未提此事?”
杨秋岳缓缓地道:“只因为她是被熙成所杀!”
李莲花微微一笑,微笑得很文雅,“我猜……这女人必定美得让人无法想象,熙成帝纳她为妃。
芳玑帝长大之后,迷恋上父皇的妃子,难以自拔。
一开始熙成想必愤怒得很,芳玑帝之所以突然貌丑,说不定真是熙成帝下手所致。
但自从芳玑变丑之后,做老子的人却突然后悔了。
他自小宠爱芳玑,芳玑聪明好学,是他寄望有大成就的儿子,突然迷恋女人荒废功业,令他十分痛惜。
他迁怒爱妃,认为红颜祸水,于是掐死了他心爱的女人——芳玑就此深恨熙成,要杀他为情人报仇。
而老子愧对儿子,思念爱妃,又担惊受怕,日子过得痛苦得很,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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