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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晓雨是盟主舅舅的独女,盟主舅舅对我父母有恩,对我亦有大恩。
该死的!
"
你最好对晓雨好好的!”
我发誓,我这是最后一次容忍这个男人,再无下次。
霸天刀入鞘,我套好外衣,束好衣带,冷冷地看了眼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李桦,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男人色心包天又本事不大,关键时刻只能拿女人出来挡招,到底哪点能吸引住武林中的那些世家的非世家的女人要死要活地追他?
其实我跟晓雨并不熟悉,见面的次数也很有限,但是在我的印象里晓雨是属于那种典型的大家闺秀,而为了李桦不顾家人、不要荣华富贵、甚至抛却名声的大家闺秀的女人……太多了。
多到我不敢冒险,冒险去试想晓雨不喜欢这个人的可能性。
虽然晓雨将来可能摆脱大家闺秀这个掣肘,但是还不是现在,现在杀了李桦,确实有可能对晓雨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虽然我自己是一点也不喜欢李桦,甚至有点讨厌。
夏天的雨下的快,去的也快。
我不想吃李桦弄的食物,就自己去打了只兔子,吃完早饭,我吹了个口哨,两匹白马很快就出现在我的视线。
我以为李桦吃了亏,受了伤,应该会长一智,起码路上不会招惹我、且加快我们去赛狼堡的速度。
但是李桦的胆子和他身体状况,真是让我很无语。
我们还没出山林,他就病了,从马上歪了下来,幸好我在他旁边,眼疾手快接住了他,否则以他现在马速直接头朝下跌下去,不送命才怪。
接到手,才发现这家伙的体温高的吓人,是个烫手山芋。
我停了马,看着怀里被我半抱着的男人,眯了眯眼。
如果我这个时候不管他,他死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是病死的,盟主舅舅都不会说什么。
只是,这个男人太敏感,似乎知道我的心思一样,竟然通红着脸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低低地说了两个字。
"
晓雨。”
擦!
我的手瞬间放在了李桦的发烫的脖子上,只要稍稍用点力,这个男人绝对有死无生。
哼!
放开李桦的脖颈,把他的身体稍微提了提,完全被我抱在怀里,扬起马鞭,狠狠地抽了一下,白马立刻撒开腿快速地奔开。
到了县城,找了间客栈,让店小二请了大夫,我的耐心已经告罄,给舅舅写了封信,内容大概是李桦淋了雨、病的不行了,跟着我去赛狼堡肯定不行,而我也急着救出赛狼堡内的表妹,所以把李桦丢在了县城,自己走了。
让人把信传出后,我就走了。
没有李桦的拖后腿,我的速度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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