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而言,也没太大的吸引力,更没打算,要将其收为己用。
所幸、不如就把它,和雪白狮子,一同留在了雾隐峰,以备不时之需。
正因为、有了“金刚沙”
的保护,这才让雪白狮子,顺利成长到了今天。
虽然、这“金刚沙”
理论上来说是银月的,但、由于从没让其认主,从某种意义来讲,还是个无主之物。
如今、林枫想要得到它,就只能靠他自己,银月也是爱莫能助。
据银月所说,她在得到“金刚沙”
的时候,就发现、它就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灵智。
这样一来,林枫想要得到它,就得经历一些生死考验,只有那样,才能得到它的认可,被收为己用。
用银月的话说,这“金刚沙”
日后的成长空间,更是无限大,一旦、达到了神器级别。
绝对、也是属于顶尖的那种存在,甚至、不逊色于,自己手上的神器匕首。
当然、想要成长到那一步,还是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积累。
听到这,林枫不禁有些兴奋起来,神器啊!
那个会不动心,要是、放在外界,必定会、引起无数人争抢,就是、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也不足为奇。
更何况、还是一个,从来都不曾认主的准神器,它的价值,可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像林枫这个年纪人,哪个不怀揣着,一个英雄梦?对于这种神器级别的宝贝,更是心存向往。
“那、我需要怎么才能得到它?”
林枫有些心动的问着。
既然、此物是银月,放在这里的,想必、她一定有将其收服的办法。
“这个么、那得看你的机缘了,具体如何,我也不清楚。”
“不清楚?你不是得到过它吗?怎么会不清楚?”
林枫不敢相信的问道。
在他看来,银月这是有意刁难自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要说、最了解这“金刚沙”
的,必定是、非银月莫属,林枫才不信,她会不知道。
“切、我是得到过它不假,但、因为从没将其认主,我怎么知道它在想什么?”
“那你得到它的时候,没经历什么考验吗?”
林枫继续问着。
“哼、你真以为,凭它那点灵智,就能跟我抗衡了吗?我不过是在收集它的时候,花了些时间而已。”
听银月这么一说,林枫了然,也对、以银月的实力,别说它还不是神器。
就算是真的神器,在银月面前,也构不成什么威胁,毕竟、银月手里,可是有着一件,真正的神器匕首。
一个无主之物,面对银月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要是还敢负隅顽抗,那它衍生出来的灵智,还能叫灵智吗?
真要是那样的话,这种灵智,还不如直接抹杀了呢,留着反倒碍事。
想到这、林枫继续说道“照你这么说,我就只能在这“雾隐峰”
中碰运气了被?毕竟、它在哪,我都不知道,更别说,想要收服它了。”
“这、你完全不用担心,想找到它还是很容易的,因为、我当时怕它伤害到,进如“浴血峡谷”
的人,就把它的灵智,封印在了,这“雾隐峰”
的山顶,只要你上去,就能看见它,至于剩下的么,那就得看你自己了。”
“山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凤族的宝小贝祸疙害瘩,萧凤,涅槃失败了,渣渣都不剩。再睁眼,重生到了八十年代,穿成了个苦巴巴的农家女。前有大伯一家虎视眈眈,嫁个俊男人还是个瘫子,转身一群小包子张嘴要吃饭。萧凤觉得自己...
...
有c,剧情为主线,感情为辅线叶莳萝二十岁生日那天,意外参与了灵化游戏,并和一位研究员相遇,从此就再也没有甩掉过他叶莳萝你总跟着我干什么白蔹你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叶莳萝你不去研究灵化物...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天地间凶神当道,恶人纵横,杀人放火成仙佛,恶贯满盈坐朝堂!我要为群仙立法,为众生设狱,厘清善恶,各有所报,各有归处!...